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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6月份,一人举报横埠镇雨亭小学校长俞诗能乱用、滥用公款,把公家钱当私人钱用,特别是此人出差到北京。学校里竟有一班人护送到合肥,所花费用1000余元悉数报销。6月份镇纪委书记周正高,教委主任左家本(同时是镇纪委委员)来学校调查了此事,并对学校一班人到合肥的一笔开销(1000余元)进行了证据固定。 此后,开了全体教师会,周正高、左家本二人在场。周正高首先指出举报人所反映情况属实。但此后,迟迟不见处理。就连去合肥的1000余元也顺利报销。后来听说,俞诗能写了一份检查过关,可就连这分检查,学校老师也不知情。说句实在话,纪委的调查更助长了违纪人员的嚣张气焰。因为没有实质性的处理呀! 就这件事而言,纪委不受理举报人的举报也罢,受理后不调查也罢,查而不处是最要不得的。这只能使好人受气,坏人更加嚣张。果不其然,1997年下半年开始,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较之以往有过而无不及。 此事,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一些人甚至说,当今社会,官官相护,老百姓有怨也无处申。事实真的如此吗? 就这1000余元而言,应认定为贪污。这就好像,自己用1000余元买了东西私用,而后又用公款报销一样。贪污不一定非要把钱捞到腰包里不可。事情虽然过去了10多年,可事情总得澄清。特别是周正高、左家本二人代表纪委的做法尤为不妥。 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整治“四风“。我觉得有必要对此事做个说明。期望对和谐社会的建设,有一点帮助。说的更远一点,对中国梦的实现也有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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