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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省、市纪委分别召开的“阳光村务工程”总结表彰会议上,枞阳县枞阳镇蒲洲居委会被中共安徽省纪委监察厅表彰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县纪委常委许义明被中共安徽省纪委监察厅表彰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我县荣获“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高度重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全县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截止2011年年底,全面完成“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集中推进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家底清楚,台帐、制度健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全面推行,“阳光村务”网络监管平台建立并有效运行;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阳光村务工程”的实施,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管理权,维护了农民群众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吴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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