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说这个姐姐的做法是否妥当
事件回放:弟弟患尿毒症需移植肾脏 姐姐不惜离婚为其捐肾去年4月初,家住赤壁的龚长征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全身发热、大腿抽筋,到当地医院检查竟然是尿毒症,需要马上找到合适的肾脏进行移植。
龚长征的4个姐姐和爸爸都赶到医院去配型,结果只有三姐龚友玲的肾脏适合移植。
“就这一个弟弟,我一心想把他的病治好。”昨日,躺在省人民医院隔离病房34岁的龚友玲说起弟弟的病还是很担心。
龚友玲说,“可是我丈夫很生气,他坚决反对。”看着弟弟才29岁,龚友玲还是坚决把自己的一个肾脏捐给了他。
一个多月前,龚友玲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7月17日,在省人民医院的手术室里,龚友玲为弟弟龚长征捐出了自己的肾脏。
龚友玲说,从小到大,弟弟就是四姐妹和父母的小宝贝,现在他得了这个病,无论如何自己都不可能不管,哪怕失去自己的婚姻。
目前,龚长征的肝功能已经恢复正常了,肌酐也已降到正常值。
躺在病床上的龚长征说,“感谢我的家人,特别是为我作出巨大牺牲的三姐,等我的病好了,我一定要报答他们,让一家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生活在一起。”
姐姐为了给弟弟治病,不惜离婚,其姊妹之情可见一斑,但因此而与丈夫离婚,是不是说明她对丈夫的感情不深呢?姐姐的做法到底对不对,请大家评说。 如果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救,还佩当他的姐姐? 姐弟之情很深的啊,我想她离婚有她的原因的,并不代表和她丈夫感情不深的,或许丈夫无法支持她,而她又要救她的弟弟而选择的离婚,那也是无奈的了。 这才叫人。好姐姐! 好姐姐!令人敬佩! 血浓于水! 這個傻丈夫,這樣重手足之情的老婆還不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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