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金龙快客与市出租车营运纠纷协调会议
根据7月1日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凡外地出租车送客至枞阳后,不得在迎宾广场,枞阳大闸以内的城区范围内载客返程,由公安部门分别在迎宾广场和枞阳大闸设立警示牌。
二,将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有关条款宣传单由交通,公安两部门分别发放到每位中巴车和出租车司机手中;并在县电视台打流动字幕。 区域保护吗? 又是霸王条约! 又搞这套,想发展又制约,何时才能是尽头啊。 什么条款 坚决反对! 我靠,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 倒霉的是乘客! 引用第6楼踏雪寻梅于2008-07-08 10:26发表的:
倒霉的是乘客!
我们只好多花点冤枉钱了 引用第4楼迎着风于2008-07-08 08:53发表的:
什么条款 坚决反对!
我们乘客不应该任人宰割,听之任之! 引用第2楼企人忧添于2008-07-08 07:25发表的:
又是霸王条约!
都是为了生存 引用第6楼踏雪寻梅于2008-07-08 10:26发表的:
倒霉的是乘客!
这是保护吗? 不知这“会议精神”是否合法? 当官应为民作主!如此保护,枞阳想要有大的发展,我看难! 乘客最倒霉 不知道那些人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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