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杰 发表于 2008-7-8 02:18:31

我县金龙快客与市出租车营运纠纷协调会议

根据7月1日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凡外地出租车送客至枞阳后,不得在迎宾广场,枞阳大闸以内的城区范围内载客返程,由公安部门分别在迎宾广场和枞阳大闸设立警示牌。
   二,将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有关条款宣传单由交通,公安两部门分别发放到每位中巴车和出租车司机手中;并在县电视台打流动字幕。

方恒 发表于 2008-7-8 02:40:56

区域保护吗?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8-7-8 07:25:14

又是霸王条约!

吴小进 发表于 2008-7-8 08:25:48

又搞这套,想发展又制约,何时才能是尽头啊。

Lenovo 发表于 2008-7-8 08:53:20

什么条款   坚决反对!

阳光 发表于 2008-7-8 09:16:13

我靠,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

踏雪寻梅 发表于 2008-7-8 10:26:49

倒霉的是乘客!

青青河边草 发表于 2008-7-8 11:25:47

引用第6楼踏雪寻梅于2008-07-08 10:26发表的:
倒霉的是乘客!
我们只好多花点冤枉钱了

青青河边草 发表于 2008-7-8 11:28:23

引用第4楼迎着风于2008-07-08 08:53发表的:
什么条款   坚决反对!
我们乘客不应该任人宰割,听之任之!

曹操 发表于 2008-7-8 12:18:59

引用第2楼企人忧添于2008-07-08 07:25发表的:
又是霸王条约!
都是为了生存

锦儿 发表于 2008-7-8 12:53:21

引用第6楼踏雪寻梅于2008-07-08 10:26发表的:
倒霉的是乘客!

这是保护吗?

青天剑 发表于 2008-7-8 12:57:05

不知这“会议精神”是否合法?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8-7-8 13:00:43

当官应为民作主!如此保护,枞阳想要有大的发展,我看难!

曼联 发表于 2008-7-8 13:16:36

乘客最倒霉

锦儿 发表于 2008-7-8 13:27:17

不知道那些人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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