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行天下888 发表于 2012-4-11 06:20:11

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鉴于薄熙来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完) http://img.ifeng.com/page/Logo.gif

龙行天下888 发表于 2012-4-11 06:20:58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新华社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月6日王立军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事件发生后,对王立军反映的2011年11月15日英国公民尼尔·伍德在重庆被发现死亡一案,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复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进行了复查。

据调查,薄谷开来(薄熙来同志妻子)及其子同尼尔·伍德过去关系良好,后因经济利益问题产生矛盾并不断激化。

经复查,现有证据证明尼尔·伍德死于他杀,薄谷开来和张晓军(薄家勤务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已经移送司法机关。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完)

龙行天下888 发表于 2012-4-11 06:22:28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

龙行天下888 发表于 2012-4-11 06:24:34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 4月11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正确决定

4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公布了对尼尔·伍德死亡案依法复查结果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这充分体现了重事实、讲法治的精神,完全符合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表明了我们党保持自身纯洁性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信念,深得党心、深得民心,一定会得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

从目前公布的事实来看,王立军事件是一起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政治事件,尼尔·伍德死亡案件是一起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严重刑事案件,薄熙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了损失,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很大损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果断决策,对相关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及时公布情况,这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维护。事实证明,我们党代表人民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对腐败现象决不姑息、对违法违纪现象必查必究。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王立军事件、尼尔·伍德死亡案件和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予以彻底查清,人民群众从中看到了我们党维护党纪、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我们要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12-4-11 07:12:19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己关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蒲城大郑 发表于 2012-4-11 08:29:30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尼尔·伍德是英国人,如果是中国人呢。。。

快乐小老头 发表于 2012-4-11 08:42:18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龙行天下888 发表于 2012-4-11 08:50:43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伟大的天朝,叫俺们这些小老百姓情何以堪啊????????????????????????????????

月舞轻枫 发表于 2012-4-11 09:08:10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以薄的家庭条件,其亲属会因为经济杀人?

流浪的三毛 发表于 2012-4-11 09:15:31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重庆的黑势力一直很猖獗

qiany110 发表于 2012-4-11 15:40:17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华泰照明 发表于 2012-4-11 16:07:09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龙行天下888 发表于 2012-4-11 16:18:40

回 月舞轻枫 的帖子

月舞轻枫:以薄的家庭条件,其亲属会因为经济杀人? (2012-04-11 09:08) images/back.gif

这也是俺们迷惑之处。这么高级别的官员亲属杀人在共和国历史上可能还是第一回吧??????

乐人 发表于 2012-4-11 16:30:31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南滩居士 发表于 2012-4-11 17:01:39

Re:号外   号外 特大号外!!!!!!

最终会有个说法的。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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