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津法庭调解一聋哑人离婚案
枞阳县义津法庭一直以来采取各项便民措施,针对残疾人诉讼能力差,采取诉讼指导、优先立案、着重调解的原则,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事事处处彰显对残疾人的司法关怀。2月21日,该庭经过多轮调解,成功使一起聋哑人离婚审结。今年元月22日,一位伍姓老人带着他聋哑儿子到法庭,要求起诉离婚,接待他的法官耐心的听起老人的诉说:原来,他的儿子小伍今年30岁,因为自幼就是聋哑人,在农村很难找到对象,2005年,经好心人的介绍,聋哑的儿子结识了同村的小云,表面上看,小云不善言语,其实小云从小就有智力障碍,考虑到儿子也是残疾人,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聋哑的儿子与小云结了婚,不久,小云就生育一子小家家,一家人欢天喜地,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伍家人发现小家家既不会说话,也不会独自玩耍,后经医生诊断,小家家原来也是先天聋哑和智力障碍,这一结论使得伍家人心恢意冷,偏偏此时小云的病情也越来越重,发展到生活不能自理,一切均要靠别人照料才能生活,无奈之下,小伍坚持要求与小云离婚,伍老汉说,自己只好带儿子来起诉。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法官一边做好笔录,一边为他们准备好了立案材料,当即受理了此案。第二天,法官就通知小云的家人来庭,了解了有关情况,并着手做调解工作,小云的父母听说小伍真的要与自己女儿离婚,甚是气愤,一再强调,自己女儿是好好的嫁到伍家,现在精神状况是每况愈下,非得要找伍家讨个说法不可,法官们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法律规定,让他们相信法庭会公正处理此案的,小云的父母最终情绪稳定,表示配合法院工作。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找到一起,进一步解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指出小云患病后,属医学上不应结婚的情形,小伍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两家达成一致意见,小伍与小离婚,考虑小云治病需要,小伍一次性给付小云经济帮助1万元。(周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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