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第12次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
日前,县检察院被安庆市检察院授予2010年度“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这是该院第12次获得此项荣誉。去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工作目标,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职责意识和创新意识,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全新的发展。
一是执法办案成效显著。紧紧扭住执法办案这一根本不动摇,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件2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贡献。共依法批准逮捕240件299人,依法提起公诉294件343人,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主动将各项检察工作融入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格局,努力让法律监督触角向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和减少犯罪等方面延伸。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0年以来,共依法决定不批捕27件38人,不起诉5件6人,促成11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尽可能减少了不和谐因素。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自觉将各项检察工作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检调对接机制,有效构建检察环节开展调解工作立体化网络,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三是诉讼监督有序有力。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完善诉讼监督的改革措施,认真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项工作,共依法提前介入重、特大及疑难复杂案件60多件;民行检察环节提请抗诉59件,促成当事人自愿和解19件;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100多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150余条,确保了诉讼监督力度、质量与效果的三统一,为促进司法公正、纯洁司法队伍、维护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来抓,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强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2010年以来,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届信息化应用展示竞赛中荣获第一名,1名干警在“安庆市检察机关第八届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被授予市级“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授予“全市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县敬业奉献模范”,1名干警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机关优秀党员干警”称号,1名干警被市院评为“检察业务尖子”,全院干警在各级媒体、各类杂志发表宣传稿件、调研文章200多篇。
五是文明创建再结硕果。将文明创建融于检察工作之中,走出了一条以文明创建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特色之路,该院在被授予第六、七、八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今年又荣获了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县检察院) 祝贺! 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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