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宫派出所处罚一寻衅滋事男子
会宫派出所报经县公安局批准,对会宫镇安凤村村民朱某(男,31岁)行政拘留七日。2011年11月13日,朱某谎称自己正在修通往其村民组的道路,叫来拖拉机驾驶员装两车石头倒在路上,至使车辆不能通行,影响农民秋收。会宫派出所接报警后,经与村干部一起做朱某工作,朱某将石头挪开。11月14日7时许,朱某又来到该村支书王某家找王某理论,要求收回其承包出去圩田,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朱某将王某家的桌子掀翻,致放在桌子上的水瓶、玻璃杯、手机等坠地损坏。
朱某不听劝阻,一再寻衅滋事,故对其作出拘留处罚。(陶应贤)
不管哪个地方都有那号人,有点可怕~~~ 蛮不讲理 找吃“八大两” 蛮不讲理的人老多了 这样的人就得用法律手段对待. 坏人国家应该要加大处罚力度 朱某也是无奈之举。 行政拘留七日。 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现在可是“法治社会”。 到处都有人渣子,法律要给予严惩。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