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放心药房”创建扎实有效
近日,枞阳县中医医院等18家医疗机构被授予“放心药房”称号。到目前,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房创建达标率达90%,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水平整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为深化推动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帮促指导力度,努力提高医疗机构创建“放心药房”工作成效。采取分期培训、现场帮促等多种形式,对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与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了多场次培训指导,明确“放心药房” 的创建标准与内涵,促进了创建工作开展。统一制作了“放心药房”创建申报资料样本,在为医疗单位提供包括各种申报表格、现场检查要求与验收标准等全套资料的同时,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剂使用等药房管理的重点环节进行现场讲解,悉心指导,提高了创建工作成效。坚持创建验收标准,进行严格的现场检查评定,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不达标准,不符合要求,坚决不予验收,保证了创建工作质量。(朱凌志) 好,但要名符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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