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固定资投资报告准入制
日前,县统计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建立入库项目报告准入制度。该制度要求,从2008年定期报表开始,在上年结转项目库的基础上,对所有新入库的新开工和单纯购置等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先报告、后入库。根据投资项目的规模:省统计局负责5000万及以上新开工项目的审核入库;市统计局负责3000万元-5000万元新开工项目的审核入库;县统计局负责500万-3000万元新开工项目的审核入库。在报告期间当准备新进入统计库的3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必须在22日前,按要求将有关内容报县统计局(填写《枞阳县预备入库新开工项目一览表》并配现场图片),县统计局在接到市统计局核定意见后1个工作日将审核情况及时反馈各地,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一律不予认可。
县统计局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新开工项目核查工作,原则上要求对所有5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都必须实地核查,重点核实项目批复文件、施工现场、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对具备入库条件的新开工项目,各地要及时报告并上报入库统计。县统计局对所有新开工项目进行不定期实地检查,并重点检查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确保新开工项目统计数据质量。(杨林宝) 县统计局负责500万-3000万元新开工项目的审核入库。 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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