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发表于 2011-8-13 22:10:45

枞阳一女子家中纵火自焚!

         8月6日凌晨,枞阳县陈瑶湖镇发生了一起一妇女因家中琐事想不开而欲纵火自焚事件。由于民警处置及时,大火被迅速扑灭。

  据了解,该女子陆某系枞阳县陈瑶湖镇街道居民。由于陆某丈夫正在监狱服刑,又因琐事与婆母发生争执,导致对生活失去信心。一时感到绝望的陆某,随即在家中纵火自焚。

  当天凌晨零时许,辖区陈瑶湖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陆某家,只见室内已浓烟弥漫,大火已吞噬了棉被,并开始向房间里的家具蔓延。此时的陆某正抱着棉被,情绪已经失控。

  处警民警立即将陆某从家中救出,同时将电源切断,并全力灭火,终于将大火迅速扑灭。目前,被救出的陆某已意识到自己行为过激,并表示将好好地活着,等待丈夫回来。(汪明、李翔)

依江南 发表于 2011-8-13 22:13:11

这人怎么就想到死呢,有什么不开心,来234不就解决了

凝雨 发表于 2011-8-13 22:13:29

万幸之事!关键时候还是人民警察

关注 发表于 2011-8-13 22:13:52

看到这则消息,感到很难理解,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有什么事不能解决,却要寻死呢?

特转来此新闻,与大家共勉。

枞雨 发表于 2011-8-13 22:18:47

好死不如赖活

蔚蓝天空 发表于 2011-8-13 22:19:31

还好没出事,吓我一跳好死不如赖活,珍惜生命吧

梦中人 发表于 2011-8-13 23:23:45

感谢人民警察,没有让悲剧发生!

万点归一 发表于 2011-8-14 05:02:38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11-8-14 10:33:57

怎么想不开呀.可叹.

言语者 发表于 2011-8-14 13:25:09

差点一个家庭就毁了,自己连死都不怕,有什么事想不开的!
大千世界,活着真好!

益平民 发表于 2011-8-14 14:31:23

由于陆某丈夫正在监狱服刑,又因琐事与婆母发生争执,————————————————“清官难断家务事”说住不好听的,这美好的生活环境谁愿意把生命当儿戏。这其中做婆母有一定责任!你的儿子,你儿媳的丈夫在监狱服刑本就是一个家庭的不幸。相互为什么?为了一点琐事而闹到要出人命的地步。做长辈的要为子女多想想,值得这对婆媳自省!

清风凉 发表于 2011-8-14 16:45:30

想想也是,一人妇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生活确实很艰难,但越是这样越要好好地活下去。

阳光房屋中介. 发表于 2011-8-14 16:54:34

珍惜生命!自己的身体是父母给予的,你有什么理由让她消失呢?那老父老母怎么办?

舞伴丁香 发表于 2011-8-14 17:11:49

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人宁愿去死也不愿意面对生活!

加菲猫 发表于 2011-8-14 17:14:14

怎么这么想不开呢,世间无大事,生命才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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