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你 发表于 2011-7-26 17:27:53

县公安局刑警中队近期屡破盗窃案

    近期,为深入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县公安局刑警中队不断加大对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力度。近日,城关刑警队成功破获义津镇系列入室盗窃案;横埠刑警队成功破获盗窃摩托车案。

  7月份以来,义津镇境内入室盗窃案频发,被盗物品涉及电脑、手机、戒指等贵重物品,城区责任区刑警队民警针对现场被盗物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销赃渠道的控制。 7月16日,侦查人员在日常工作时,发现义津镇义津村未成年人徐某经济反常,购买无线网卡,且低价出售一枚黄金戒指。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徐母亲患有精神病,家庭条件困难,与该徐经济条件不符。7月19日,办案民警依法将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查,该徐交代其从2010年7月份以来在枞阳县义津镇境内,采用溜门、钻窗的手段,实施盗窃作案8起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已该徐盗窃所得赃物悉数追回。因犯罪嫌疑人徐双全未满十六周岁,办案民警对其严肃教育后,责令其监护人将其带回严加管教。

  7月9日下午,横埠责任区刑警队接交管大队二中队报案,称在金社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在逃窜过程中被群众抓获,该犯罪嫌疑人所驾驶摩托车可能系被盗车辆。横埠责任区刑警队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一面固定外围证据;一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突审。审查中,该张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办案民警采用迂回取证方式,经查询获悉摩托车车主系汤沟镇吴某,经询问吴某证实,其摩托车系案发当日中午,停放在其村村部门前被盗,进一步锁定该张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方娴)

何休 发表于 2011-7-26 17:31:57

盗窃犯真可耻!

念上蒲城 发表于 2011-7-26 17:43:35

为民办好事.不能一年才盼一回

烦恼随风飘 发表于 2011-7-26 17:59:59

盗窃犯真可耻

益平民 发表于 2011-7-26 18:13:16

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公安机关用心去关心失窃的人民群众。人民利益无小事。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

月舞轻枫 发表于 2011-7-26 20:15:22

像这样的案子一年一次就可以了,罚款的案子多啊。。。。。。

风清扬 发表于 2011-7-26 20:45:46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汪汪 发表于 2011-7-26 21:42:25

引用第5楼月舞轻枫于2011-07-26 20:15发表的:
像这样的案子一年一次就可以了,罚款的案子多啊。。。。。。 images/back.gif

笛声悠扬 发表于 2011-7-26 22:06:40

要将这些人绳之于法

言语者 发表于 2011-7-27 06:04:54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军政府督军 发表于 2011-7-27 12:56:31

严厉打击盗窃犯

横埠中人 发表于 2011-7-27 13:08:59

引用第9楼言语者于2011-07-27 06:04发表的: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images/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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