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逛逛 发表于 2008-4-13 11:11:25

《枞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获通过

《枞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日前喜获县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该《办法》,我县将对自1996年1月1日起经依法批准被征地后,失去全部耕地或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户为单位)且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享受标准为125、150 、175元/月(以个人缴费多少决定)。

吴小进 发表于 2008-4-13 13:04:01

农民连地都没了。。。。。。。。

保障的数额就这么点。现在什么都在涨啊,让人怎么活啊?

皖江大时代 发表于 2008-4-13 13:25:15

确实是少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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