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王教授,让俺捅你八刀,成就你的仁慈伟业吧!
西安王教授,让俺捅你八刀,成就你的仁慈伟业吧!我比药家鑫更加残忍,我比药家鑫更会忏悔,我比药家鑫更加年轻,我比药家鑫更加有才,我比药家鑫更有背景!你就让俺捅你八刀,成就你的仁慈伟业吧! 刚才,墙壁上趴着一只蚊子,我毫不犹豫的一巴掌。没有血。我估计要不了一会,它就会飞来我的脸上或者腿上,要吸我的血。我先把它一巴掌打死,这样就会免除我被吸血的无辜。——尽管我不知道是谁指使它这么干的。论体积,论智慧,论理论修养,无论论什么,它都不够资格攻击我,然而它会是一种企图。我要把它的企图灭杀在只是企图的时候,不让它构成犯罪的事实。
前几天,楼道口一群蚂蚁搬家,大热天的,肯定很辛苦。我的眼神不好,推车出来的时候,从它们的搬家路线和蚁群上压过。我回过车头才见到,中间出现了一些不动的小小黑点,那些已经被我压死了。余下的很慌张。估计家具什么的都丢掉而去仓皇逃命了。我的体积太大,太有权威了,它对我不构成危险,也不具备危险的企图,更不可能拿我有什么办法。他们没有报复的思想。它们是无辜。而现在,我计算一下从小到现在,我不知道残害了多少这样的无辜,我却一点悔过之心都没有。——我不知道是谁给了我这样的权利?
生命是可敬的,尽管它有着许多被毁灭的可能和理由。我们不需要去尊重那些轻如鸿毛的个体,但我们需要敬重生命。每个生者面对死者的哭泣,是失去的痛楚。试图挽救,并以慈悲之心寻找生命存在的万分之一的理由,原谅最后一点星火的孤独,会让我们倍增前行的勇敢和智慧。
任何时候,都不要轻言生死,尽管它(他)曾经深深的伤害过你。要相信,万物背后总有一种慈悲,是我们能直立走到今天的理由。那是文明!将那蚊、蚁放大加以智慧,结论还是这样。 中国5000年文化,‘杀人偿命’根深蒂固!药家鑫残忍【弹钢琴式的杀人】但更加幼稚;5位教授的呼声‘一个孩子已经没有了母亲,不要让一个母亲再失去孩子’,牵涉到司法修正问题【与国际接轨‘免去死刑’】我个人认为中国国情不同,现在不是时候,至少二十年。在没有新的法律出台之前,药家鑫该死! 不要再出现第二个药家鑫了!~ 我曾言:药家鑫是死不掉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判断。每次面对这个年轻的面庞,我都有一种胆颤心惊,以至最后我不再看有关于他的新闻。
生命是美好的,我同情张妙的遭遇,也憎恨这无法弥补的罪恶,但假如面对这个面庞,我们一点迟疑都没有,中国的法律是真的看不到希望了。 悲剧 假慈悲!要是动了他的家人,再看看他那张丑陋嘴脸! 杀人不用偿命,生命还那么可贵可敬吗?请不要把你的慈悲建立在牺牲别人之上!
回 4楼(寒风) 的帖子
你同情恶魔,怜悯暴徒,就能显示你的伟大你的仁慈了吗?用错地方了!恶心! 西安五狼要吃人了,哪位慈悲者奉献出你的皮囊吧,人民会感谢你的!只是不知要多少皮囊才能填饱恶狼的肚子! 杀人不用偿命,犹如狼吃羊天经地义,这是丛林法则呀!回 4楼(寒风) 的帖子
面对这个年轻面庞的胆颤心惊,不应是怜悯!应是痛恨,对生命漠然的痛恨对法律漠视的痛恨!法律的希望是坚守。若是在此事件面前仍以人为本,那只说明我们的法制缺失或者说是错误。
爱和仁慈只在一切美好面前,在此地说仁慈只能是虚伪,整一个令人恶心的虚伪! 楼上的几位情绪都比较激动,都用了足以吸引眼球的“恶心”“虚伪”之类的。当然得承认人的感情,不过,感情不是法律。但显然楼上几位都试图用法律来约束我的观点。那么,若论法律,还希望有哪一位像上面那样激动给我解释一下:
为什么杀人需要偿命!
(有人会说“自古而然”,那么“自古”就是对的吗?有人说这是为了惩治犯罪,那么法律的意义并不是,而是救人。)
要知道,我的命题只是在讨论如何挽救这个年轻人,和像这个年轻人一样的许多的年轻人,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了。
至于推己及人的弱智的比方,丝毫不费力气的反问一句:如果动手杀人的是自己的亲人,又当如何?
中国的网民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很糟糕的现象,那就是:他们没有立场,只有情绪。
在我们讨论关于这个人的生与死的时候,我们运用了这个国家最庞大的机器的综合作用。用法律制裁,用舆论批判,用情绪仇恨,用语言咒骂。在这个机器面前,以至于为他辩护的律师都遭受谴责。我们似乎从没有想过如何去挽救他,我们只把一种仇恨,千万种仇恨集中在这个人身上。
站在拜金主义和自利经济的时代,我愿以我个人的名义表达我的观点:我想拯救这个,和同他一样罪恶的灵魂。以此对抗那些无聊的实用主义带来的毁灭和另一种形式的激情杀人! 寒风。。。。够寒 “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无过于良心的死灰。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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