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你 发表于 2011-5-26 16:37:30

枞阳一夫妻为买房反目离婚

   当前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其原因也千奇百怪。阜阳一男青年与枞阳一女子离婚主要是为在何处买房而诉至法院,5月20日开庭时,在法庭上因双方为在何处买房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分道扬镳。

  阜阳小伙子小陈与枞阳麒麟镇女青年陈某某2007年下半年在浙江宁波打工时相识,经过一年多的了解,两人于2008年的12月份在亲人的祝福声中走进了婚姻殿堂。婚前,小陈的父母也来到了陈某某家中,与陈某某的父母见了面,就双方结婚与婚房安排作了一些协商,小陈的父母为了儿子的婚事答应结婚后枞阳购房,然而,直到2009年2月他们的孩子出生后,小陈也没有在枞阳购套房子,为此,陈某某及家人十分不满,陈某某也离开了小陈,独自一人回到了安庆打工。今年3月10日,陈某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官经过努力辗转联系上了仍在宁波打工的小陈并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文件,案件如期公开开庭,庭审中,小陈对妻子提出离婚表示很遗憾,他明确提出自己已在阜阳市的颖上县老家盖了新房,如妻子还要他在枞阳购房,他不能答应的,因为自己没有购房能力,也不想为此负债累累,而陈某某及母亲坚持要小陈履行当初的诺言,但最终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小陈最后同意陈某某的离婚请求,孩子由陈某某抚养教育,小陈每年给付抚养教育费4000元。(周正春)

wsp 发表于 2011-5-26 16:45:02

为了房子何必呢 ?
难道房子比婚姻还重要吗?
不解。

客串角色 发表于 2011-5-26 17:30:24

,不足为奇

益平民 发表于 2011-5-26 18:40:10

引用第1楼wsp于2011-05-26 16:45发表的:
为了房子何必呢 ?
难道房子比婚姻还重要吗?
不解。 images/back.gif

墨尔本 发表于 2011-5-26 18:46:20

对孩子来说太不公平了!

何休 发表于 2011-5-26 19:00:59

那个男的也真是,当初答应了就该做到,可能是现在移情别恋了!

张红胜 发表于 2011-5-26 19:05:13

有点可惜,不过互相都可以换一个活法了

西望月 发表于 2011-5-26 20:25:35

离婚后一定会后悔的.

女人何苦 发表于 2011-5-26 20:37:50

婚姻不是靠当初的承诺来生存的。

蔚蓝天空 发表于 2011-5-26 21:27:43

有人说两百块钱办的婚姻比两百万块钱的婚姻更为牢靠

言语者 发表于 2011-5-27 06:42:07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340012 发表于 2011-5-27 11:21:11

“诚信”的代价

wsp 发表于 2011-5-27 11:30:33

哎。。。
这年头神马事都呈现了!

开心的我 发表于 2011-5-27 15:34:50

婚姻是大事,要充分考虑。

言语者 发表于 2011-5-29 13:54:50

还有更绝的:大上海还有90后的小夫妻,大清早起来为了抢马桶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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