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p 发表于 2011-5-23 09:28:04

回 12楼(何休) 的帖子

别乱赞成哉!
要多关心关心本人信息哦

青天剑 发表于 2011-5-23 13:17:23

回 2楼(wsp) 的帖子

呵呵,你好。本站<新人接待>版块只是用于新注册会员的报道和审核,由于234会员级别现在采用以个人积分多少来进行升级,为了不影响新注册会员的审核门槛(即防止新注册会员在没通过本站审核的情况下自行升级),我们特将<新人接待>版块设置成“0得分”,即在该版块内发帖和回帖均不得分,请您理解并谅解,诚谢。

wsp 发表于 2011-5-23 13:51:34

回 16楼(青天剑) 的帖子

别诚谢了!这样讲我不就理解了嘛,还以为剑哥看我不顺眼,故意给我一个人设置“0得分”呢?
呵呵!

墨尔本 发表于 2011-5-26 15:04:33

回 17楼(wsp) 的帖子

wsp 发表于 2011-5-26 15:31:38

回 18楼(墨尔本) 的帖子

呵呵如今社会不好混呢!一不小心就把人给得罪了。

墨尔本 发表于 2011-5-27 15:26:23

云霄午睡 发表于 2011-5-30 23:44:23

我是打酱油的!

蚂蚁 发表于 2011-6-1 11:43:30

起哄人还是很多的,哈哈,也不多我一个哉。

wsp 发表于 2011-6-2 14:51:24

回 22楼(蚂蚁) 的帖子

不多不多!
继续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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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