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昊 发表于 2011-3-23 16:45:48

5月1日起施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宣布,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文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上述规定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全国有3万多人的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今后将组织专项商品房价格检查,确保上述政策的落实。”

何休 发表于 2011-3-23 17:09:12

这样对枞阳的房价应该有点保护作用,乱涨价情况会有所收敛。

蒲城大郑 发表于 2011-3-23 17:31:33

支持

伟昊 发表于 2011-3-23 18:04:56

依照行情来说,枞阳的房价一定还会上涨的

农村娃 发表于 2011-3-23 21:35:21

支持

陌路净尘 发表于 2011-3-23 22:07:14

《规定》并没有定价环节的监管,只监督定价之后的涨价,开发商完全可以在备案的时候报高价来规避政策。“比如,一个本应报1万元/平方米的项目,为了怕备案之后不让提价,开发商很有可能把本案价格一次性提高到1.5万元/平方米甚至更高,再通过不同的折扣率一点点释放价格浮动。”

言语者 发表于 2011-3-24 07:40:13

涨在明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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