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无法无天,视消费者权益与不顾
2007年11月我家建新房,11月18日某到安庆钢材大市场宝丰物资有限公司购买了25mm-12mm的螺纹钢(长9米)(产地芜湖富鑫牌、河南永城牌、马园牌)约11吨,单价约 4170元/吨,12mm-6mm的圆钢(现材)约4吨,单价约3700元/吨。买时某问店老板“有秤吗?”店老板回答:“有秤,别人都是这样买的,差不了多少”。正常情况下我们顾客也会认为钢材这种大商品“不可能少秤”,店老板说“差不了多少”也应该是“差不了多少”。回来某没有过磅。2008年元月1日某又在该店购买了同样产家与型号钢材15吨,价格比第一次每吨涨100元左右。某又问店老板“有秤吗?”店老板回答:“有秤啰,差不了多少”。回来一磅,你们猜少多少?某说出来你们也不相信,因为连某自己也不相信。15吨少了1.1吨。按照店老板那样计算两次共少2.2吨还多,许多搞建筑的老板听我一说都很惊讶!他们都说平时没有秤过。我连忙打电话给店老板,店老板说:“你是外行,枞阳许多搞房产开发的都在我这买钢材,我也是这样卖给他们的,少这么多秤这是国家允许范围之内的。” 我想不通“我是外行,少这么多秤是国家允许范围之内”有这种道理吗? 我第二天跑到县工商局销费者协会和县计量局,工作人员回答“这属安庆管”,第三天下午某带着发票跑到安庆工商总局消费者协会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一工作人员作了登记,登记后说:“这属于圣埠杨桥工商所管辖”我又打的到杨桥工商所,杨桥工商所一姓汪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我说明了情况,他说:“今天是星期五要下班了,你星期一来吧?”我说:“我家是枞阳的,来不方便。”最后他递给我一张白纸叫我把所要反映的情况写下来,我写下了事由并复印了发票要求销售商(宝丰)还我2.2吨(少秤的)钢材。他说:“下个星期给我答复。”星期一杨桥工商所一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又问:“秤是怎么少的”,我如实的回答了他。当直至今天还没有给我一合理的答复。
从买钢材这件事我认为钢材厂在国家规定的尺寸上的缩水(做假)以及与销售商的不法沟当应得到有关监督部门严管与新闻媒体的关注。因为对我个人损失一点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总个国家的大建设要少多少吨钢材————是个天文数字啊!你们钢材厂家与销售商有良心吗?这不严重损害了国家与消费者的权益吗? 现在做假的环节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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