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嫌娘命长 逼母上公堂
周潭镇瞿家村张老太生育两儿三女,1994年,张老太和丈夫看着儿女们都已长大成人,娶妻生子,就在门内叔伯的主持下把两个儿子分了家,分家的时候,两个儿子就为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发生争执,经亲友调解,老大养老头子,老小养老奶子。1996年,张老太的丈夫因病去世,老奶子一直随小儿子生活。期间虽然磕磕畔畔,倒也相安无事,虽然不要老大家养,但老大家每年也给点粮食和钱。2006年,老太太因小事与小儿子的媳妇发生争吵,这一吵就出了事,老小的老婆骂张老太老不死,估计她心中真的嫌老太太活到今天还不死,不像老头子只活了两年就死了。2006年底,老小个老婆等老小回来,双方一合计,认为以前的赡养协议对自己不公平,老大养老头子只养了两年,自己养老奶子养了十几年,遂从2006年开始不给老奶子赡养费。幸亏靠三个女儿接济,老奶奶勉强生活。自2007年初,老奶子就向村、镇反映情况,镇里指定周潭镇司法所、周潭镇法律服务所进行调解,但两个儿子就为老头子和老奶子的一个命长一个命短,他们两个人一个承担的义务多,一个承担的义务少。调解时还拿出当时的协议,证明母亲应由老小养,与老大无关。双方争执不下,无法达成调解意见。2007年12月,张老太太在周潭镇司法所的援助和周潭镇法律服务所的无偿帮助下,向枞阳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把老大和老小告上公堂。 )枞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大与老小之间关于一人赡养一个老人的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是无效约定。儿女有同等的赡养父母义务,虽然三个女儿与老人不在一起生活,但也要与老大和老小一起承担赡养张老太的义务。遂根据2006年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农村人口生活费标准判决老大与老小每人每年给付张老太484.18元。
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 唉。。。。。。。。。。。。。。。。
现在这世道。 真是不孝子。
要遭天谴哒。。 仔细想想,人都会老去的,很快就到自己了! 畜生,为人不孝,猪狗不如! 现在不孝子孙见得太多了, 我老家那儿也有一个老婆婆 ,,有几个儿女 ,没有人养她,听说去年雪灾。老婆婆在家躺了三天,没有东西吃,没有柴烧,, 慚愧! 扪心自问,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上的。 他妈的!跌相.
我庄上也有一类似情况,我05年回家,直接跺她儿媳.现在乖多了,大不了背后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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