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民警数月奔波为受害人追回损失150万
枞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历经数月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抽逃出资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去年7月17日,枞阳县局接江苏盐城市警方案情通报:枞阳县某公司负责人林某(男,49岁,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股东方某(男,38岁,老洲镇人)有重大合同诈骗嫌疑。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民警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数赴江、浙等地调查取证,行程数千公里,查清了林、方二人的犯罪事实。经查:2007年5月份,林某、方某因征地办厂资金缺口,通过中介人联系,用该公司的公章、法人代表章、支票及相关证照作抵押,向无锡市瀚盛公司借资,瀚盛公司遂向江苏盐城市一农民集资筹办企业拆借资金300万元转给林某的公司。双方约定3天还款,但到期后,经瀚盛公司多次催讨,林、方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瀚盛公司遂直接将林某公司银行帐户上的100万元资金余额取出汇回本公司。林、方二人随后即以公司会计出问题为由,重新制作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变更了公司预留在银行的帐户印鉴。此后,二人将县政府返还给林某公司的2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从公司帐户转至浙江温州,用于个人消费及还款。
为净化投资环境,为受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办案民警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敦促林、方二人归还了70万元欠款,但对余下的130万元拒不归还,随即潜逃。枞阳县局随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林、方二人上网缉捕。今年,办案民警先后赴杭州、温州两地,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追回经济损失80万元。
目前,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逮捕,案件正在审理中。 该。。。。。。。。。。。。。。。。 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功劳大大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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