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飘飘 发表于 2011-1-24 11:58:55

枞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民工讨薪14万

2011年1月11日, 16名民工到枞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承建枞阳县人民医院大楼工程的包工头拖欠他们工资14多万。
       枞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县人民医院大楼装饰工程的总承包方是由深圳市一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刘某分包给张某,现工程已结束,已交付使用,确实拖欠了这16名农民工工资计14多万元;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及时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与县人民医院、该工程的总承包方刘某进行协调,深入细致地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后,最后总承包方答应先行垫付。19日中午,在承包方拒不露面的情况下,由总承包方刘某将拖欠的14万元(现金)的民工工资款送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工作人员核实每人拖欠的工资金额后,当场将这14万元工资款逐一发放到这16位农民工手里。(县人社局 李征宇 陶义)

益平民 发表于 2011-1-24 13:14:08

好样的!

古柏 发表于 2011-1-24 14:30:18

做了件好事!

伟昊 发表于 2011-1-24 14:54:23

好样的!

蒲城大郑 发表于 2011-1-24 15:18:16

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呀

忘忧谷 发表于 2011-1-24 15:19:28

要实名出来,张什么,点出来。

蔚蓝天空 发表于 2011-1-24 15:57:23

这是好事,要顶一下

老成 发表于 2011-1-24 16:05:45

枞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这件事做的好。

褐羚羊 发表于 2011-1-24 16:12:20

希望要保持常态,不能春节的时候做做样子。

凝雨 发表于 2011-1-24 19:24:15

拖欠工资,要不得!

liuerju 发表于 2011-1-24 21:03:35

liuerju 发表于 2011-1-24 21:06:08

liuerju 发表于 2011-1-24 21:07:39

自由的雪花 发表于 2011-1-25 01:06:48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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