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津初中 发表于 2010-12-10 19:45:04

我们将无房可住

    近日,义津初中发布了《义津初中新校区教师集资住房方案》,要求所有教师都要在新校区全额集资建房,不愿意在新校区集资建房的老师必须签订《不向学校索要住房保证书》,原有住房如果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收回,应当无条件让出,学校也不再提供住房。若此,我们这些无力在新校区集资建房的老师势必陷入无处可住的尴尬境地。请问:
    1、在国有土地上集资建房,已为国家明令禁止,义津初中这样做是否违规违法?
    2、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都明确规定:政府应为农村教师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方便。作为农村教师,学校连一间简陋的住房都不提供,是不是太不近人情?
   热切希望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此事,以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不胜感激!

褐羚羊 发表于 2010-12-10 20:20:13

强烈关注中……

古柏 发表于 2010-12-10 20:29:20

引用第1楼褐羚羊于2010-12-10 20:20发表的:
强烈关注中…… images/back.gif

蒲城大郑 发表于 2010-12-10 20:45:51

回 楼主(义津初中) 的帖子

淡定,乡个龙灯乡个舞。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10-12-12 09:42:10

关注一下。

校园巡警 发表于 2010-12-12 20:00:34

汤局手下的校领导就是牛?

清风凉 发表于 2010-12-13 00:17:59

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下,应该能解决的!

义津初中人 发表于 2010-12-13 22:23:44

王校长太霸道,教师将是一只只待宰的羔羊]!王校长一人笑,广大教师命要掉。

蒋永胜 发表于 2010-12-15 00:45:59

这问题搞大了。校长可能是法盲!

褐羚羊 发表于 2010-12-17 17: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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