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只要交点土地出让金就合法了吗
我无意中看到枞阳县长信箱中国土局于九月十日对一违章建筑的处理意见,很感荒唐至极,处理意见是这样的,“鉴于8月17日又有人向县长信箱反映该户主体房屋超面积没有拆除,对该户主体房屋超面积提出以下处理建议:[在2005年该户带头执行县政府关于整体拆迁小方墱居民组的决定,积极响应政府决策。对该户主体房屋超面积部分78.06㎡按照基准地价的70℅补交土地出让金。”违章建筑不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而且只收70%的出让金,请问这是执行《土地法》吗?请问这样能遏止违章建筑上升势头吗?据了解,该违章建筑对外出售商品房,谋取不当利益80多万元,请问国土局,这些钱是否要没收?要不要对其行政处罚?如果这样,大家都来建造违章建筑,这比买房价格要低得多。 问得好,一针见血! 去年也有两个小老板因为违章建商品房,被立案查处,但最后也是补交税款了事.这样的房子购房者买了不能办房产证,害了消费者。 这样的执法真的让人无语、无奈 我将此事写到县长信箱,但县长信箱提示不让进,不知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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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不让进,那向市长信箱反馈下试试。回 6楼(中安在线) 的帖子
你也是媒体呀!怎么不曝光一下? 呵呵,我感到已经没什么奇怪的了! 据说玉龙花苑也是随意增加楼层。回 5楼(阿尔法贝它) 的帖子
那是你没有写明你的联系方法和真实地址!一般都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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