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13楼(王潭结) 的帖子
承揽对你们不利啊,承揽人是谁呢,你弟弟还是一起做工的其他人 楼主节哀,希望父母官多为民作主回 6楼(小试牛刀) 的帖子
你小孩子不懂的,村是死者生地组织,人家“摸风”出事都找村、镇干部去求情讲理,难道还有比此更可耻的吗?回 15楼(江东子弟) 的帖子
没有其他承揽人,就是把瓦盖上,二百元工资。Re:Re:回 7楼(老顽童) 的帖子
引用第14楼江东子弟于2010-10-10 15:08发表的 Re:回 7楼(老顽童) 的帖子 :我就不懂怎么在外出事后的第一反应都是在当地找人呢?
看来还是法律的普及以及意识不够 http://www.zy234.com/images/back.gif
你不懂我懂,该不该走法律途径我还不清楚哇! 感谢各位网友对“如此干部”的建议。 良心死了!彻夜撞钟。。。。。。楼主节哀! 告诉网友一下,横埠司法所那位来诸暨的那位干部处理横埠村一死亡事故,不但没有结果,反而造成死亡者家属被当地警方拘留的后果,可见无能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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