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计就计 发表于 2008-1-1 19:55:28

枞阳一律师指挥病人家属闹医院

本县某医院一新生儿因脐带脱垂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大闹该医院。据有关人士透露:此次事件系一名律师指挥。该律师声称:我要闹得不大不小,既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又能从医院搞到钱!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1 20:02:23

此律师好狂妄!

身为律师者应该知法守法才是,怎能指使病人家属闹事!!!

树荫凉 发表于 2008-1-1 20:07:08

是啊!简直没有职业道德!没有个人素养!

吃亏是福 发表于 2008-1-1 20:15:14

引用第2楼树荫凉于2008-01-01 20:07发表的:
是啊!简直没有职业道德!没有个人素养!
不该这样做的.

将计就计 发表于 2008-1-1 20:29:32

谁改了我的标题

极品 发表于 2008-1-1 21:00:28

呵呵,这年头什么人才都有噻

qilinhome 发表于 2008-1-1 21:02:58

也许有些人就要以暴致暴吧

qilinhome 发表于 2008-1-1 21:03:17

引用第6楼qilinhome于2008-01-01 21:02发表的:
也许有些人就要以暴致暴才能把事情解决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 08:33:03

这个律师素质马B的低!

雷老虎 发表于 2008-1-2 08:45:16

医院没有一点责任?

我来看看 发表于 2008-1-2 08:54:11

★心痒痒★ 发表于 2008-1-2 09:17:34

我觉得这律师蛮精明的,运用手段也能把握很好的分寸,何罪之有,最终的目的是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已....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收人钱财,替人办事..!

qilinhome 发表于 2008-1-2 11:07:39

就是嘛!!

就像在朝廷一样,各位其主。哈哈

夏一梧桐 发表于 2008-1-2 11:20:24

若真是該律師所指使,那此人也就不配為律師了.
不說我睢不起此律師了,
就連病人的家屬事後也同樣睢不起該律師了.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8-1-2 13:51:18

基本上与前段时间发生的事件联系到一起来了。

原来如此!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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