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再起 发表于 2010-9-23 21:11:40

凌晨打门,谁来管管这危险的事!

我是县城狮峰山小区三组团一住户。9月22日(中秋节)凌晨,三组团32号楼101室户主,私自雇人,将朝公用消防通道的窗户打掉,改成大门,使该幢楼房的承重墙受到破坏,严重违反了建筑规划和房屋装修管理法规。我们紧急呼吁县建设规划部门严格按小区住宅建设设计图纸,责令其恢复原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此信同时发往县长信箱,渴望得到县领导的重视)

莲湖有鱼 发表于 2010-9-23 21:18:59

可以先找小区管理办公室反映,一般来说,那边会责令其修复。

如管理办不管此事,再向上面反映才有效果。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10-9-23 21:31:27

真有此事?值得关注

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0-9-23 22:13:59

恋曲1998 发表于 2010-9-23 23:25:08

引用第1楼莲湖有鱼于2010-09-23 21:18发表的:
可以先找小区管理办公室反映,一般来说,那边会责令其修复。

如管理办不管此事,再向上面反映才有效果。 images/back.gif

蒲城大郑 发表于 2010-9-24 07:25:04

人要好伴,居要好邻

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0-9-24 07:41:06

回 5楼(蒲城大郑) 的帖子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呢

911 发表于 2010-10-8 16:21:22

应该归物业管,如果是固定的噪音则归环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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