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梯道飞线充电,长期无人管!
枞阳方家墩54号楼梯道,飞线充电,楼梯道全是电动车,堵的人都不好走,堵的严严实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没人处理没人管,这种老楼,要是发生火灾啥的,安全通道都是堵的,严重影响居民生命安全,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不能等出事了再去亡羊补牢。 我建议最好搞一个举报电话,发现有飞线充电的,马上打电话举报,相关单位马上处理 枞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枞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24年3月4日印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枞安办〔2024〕9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立即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规定,各乡镇要协同住建、消防、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聚焦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管控,坚决消除人民群众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三)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
(四)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六)住宅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息;
(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八)鼓励住宅小区推广应用物联网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对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进行监控和预警;
(九)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
(十)严格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
(十一)严格查处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十二)对照《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试行)》(铜安〔2022〕24号)通知要求,依法履行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环节管理。
二、加快解决充电设施不足等实际问题
各乡镇、各单位要做到先立后破、坚持标本兼治,既要治理消防安全隐患,更要解决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便利等实际问题。要组织社区、村(居)、物业企业对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基本情况,制定治理方案,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于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一)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二)已建成有物业的小区和有主管单位的居民楼,要督促物业和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电动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在车库、架空层等场所增设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配备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三)没有物业和主管单位的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场所,各乡镇政府要明确责任主体,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要探索便民电价政策,降低用户充电电费支出。落实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探索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试点。
三、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善于运用“案例教育法”,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宣传。
(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
(二)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三)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对于超标车禁止销售、存量淘汰退出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群众解释、优化政策衔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
四、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发挥村(居)委、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楼长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一小区一楼栋”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问题隐患立即报告、现场处置、上门宣传、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对缺乏充电场所导致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的,要开展便民服务,引导居民就近充电、停放;对发现有飞线充电行为但没有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并发动亲友、邻居和业委会共同监督;对多次不听劝阻的,可以向基层消防站所、公安派出所举报;对在住宅内充电、占据疏傲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行为的,要坚决制止。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责任,以及《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试行)》责任分工,指导督促属地开展整治工作。住建部门要统筹指导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消防救援机构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指导属地做好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查处,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引导公众文明停放、安全充电。公安机关要指导督促属地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责任,把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纳入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应急部门要发挥安委办作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参与联合督导检查。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按职责落实有关责任。
(三)督促落实物业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全面总结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持续擦亮“皖美红色物业”品牌,全力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提升",督促指导物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车辆停放,定期清理僵尸车辆,及时制止居民不安全行为。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场所,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采取委托管理、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定单位履行物业职责,消除管理和服务盲区。
枞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3月7日
关注 发表于 2024-12-4 14:51
枞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枞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24年3月4日印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 ...
难道专项整治活动就只是发一个通知后就完事? 现在好多小区都设充电桩,自己扫码充电。飞线确实不安全,住建委应该有一个部门管这事。 应该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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