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钧 发表于 2024-11-20 20:30:07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正视问题

请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本人疑问:贵局位于县住建局机关办公楼4层的产权房产的使用权,是如何落入贵局员工丁*祥之手的?
(本不想开新贴子,奈何贵局装聋作哑,只好郑重开新贴向贵局发问!)

张钧 发表于 2024-11-21 03:43:29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局以自有产权的房产,为贵局员工非法经商行为提供支持和帮助,已造成不可逆转的社会危害,破坏了政府机关的公众形象。且贵局员工丁*祥从事的业务归贵局主管,这种公然靠山吃山的做法,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这里面是否存在重大利益交换,贵局难道不应该澄清一下吗?对于受丁*祥蒙骗的受害人,贵局难道能置身事外吗?

张钧 发表于 2024-11-21 11:15:48

政府机关纵容支持员工坑蒙拐骗老百姓,被曝光了装聋作哑不作为,逼良民为访民!数月前已经书面报告枞阳县自规局领导,回复内容避重就轻百般袒护本单位员工。受害人不得不求助县纪检委、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然两个多月后举报信如泥牛入海。请问枞阳县还归中国共产党执政吗?枞阳县还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吗?

高启强 发表于 2024-11-21 13:49:58

张钧 发表于 2024-11-21 11:15
政府机关纵容支持员工坑蒙拐骗老百姓,被曝光了装聋作哑不作为,逼良民为访民!数月前已经书面报告枞阳县自 ...

可能需要你反馈至中纪委才有效

张钧 发表于 2024-11-26 14:39:43

高启强 发表于 2024-11-21 13:49
可能需要你反馈至中纪委才有效

不着急,让子弹飞一会儿!

张钧 发表于 2024-12-4 20:02:26

对自规局的信访回复十分不满意。该场所一直到2024年6月仍处于丁*祥实际控制中,本人掌握有足够证据。自规局回复避重就轻,不提2022年10月之后该场所状况,对该回复,居然不能在线予以"不满意"评价,请枞阳县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张钧 发表于 2024-12-4 20:21:29

2024年7月4日,丁*祥安排人员将住建局4楼自规局所属办公场所进行保洁,可见直到2024年7月4日,该办公场所仍处于丁*祥实际控制中。可见自规局的回复是多么的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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