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不知情还是另有隐情
我是会宫镇光裕村村民组,由于光裕村大不观山电力高压电线塔被省遂232修路工程队挖空基础容易塌方,现需要迁移铁塔,在村委会和电力工司在没有与我沟通的情况下在我家自留山上挖建新的塔基。我询问了村委会书记和电力公司负责人,还有镇领导们这个事是不是需要和我协商才能够施商,他们给我的回答是,已经委托他人跟我联系好了。但我到现在还没有接到任何人的协商电话!我就想问问,这是不是领导们的一贯作风? 如果本人没有鉴字同意就“越爼代庖”,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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