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水费
枞阳县水利局和枞阳县发展改革委收老百姓基本水价每月4元水费不合理,应该也不合法,希望有关领导能关注下。 尊敬的网友:您所反映的“基本水价收取4元/月的问题”一事,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枞阳县发改委(第91号)文件》规定,农村自来水价格: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制度,其中基本水价4元/月●户,计量水价为2.3元/吨。
二、今后如遇供水方面问题,建议拨打服务热线:0562--2058000(24小时)、0562--2972106(8:30--11:30),竭诚为您服务。 我一个人在枞阳租房子住,每月水费比电费高,我炒莱、煮饭、烧水、都还是用电,不知何因水费比电费高。 我上个月水费14元,电费只有1o元 希望有关部门对水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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