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10-6-13 08:33:43

波兰规定对强奸及恋童罪犯必须予以阉割

环球网记者李宗泽报道,据英国广播公司(BBC)6月8日消息,波兰近日颁布了该国最新的法律条文,该条文规定触犯强奸罪及恋童罪的人(男性)将必须被予以阉割。

报道称,这项由波兰议会在去年(09年)9月一致通过的法规适用于那些强奸儿童及直系亲属的罪犯。据悉,在该法律成文前,波兰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执行。

继去年波兰一系列恋童犯罪行为被曝光后,波兰总理唐纳德·图斯克提议必须采取措施遏制类似行为。

那么针对中国强奸犯罪居高不下的现状,应不应该收缴其“作案工具”、斩草除根呢?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曼联 发表于 2010-6-13 08:38:58

你自己持什么观点呢?

雁儿姐姐 发表于 2010-6-13 08:39:14

支持!

无痕 发表于 2010-6-13 08:49:39

收缴“作案工具"??

半文半武 发表于 2010-6-13 08:57:36

罚其终身与兽为伍!!!

寒风 发表于 2010-6-13 09:06:14

这个法律是典型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有没有想过,那些被“收缴作案工具”的人可能会引起心理畸形呢,由强奸变成杀人。这个可能性实在太高。

tangs 发表于 2010-6-13 10:02:35

“收缴作案工具” “ 作案工具”齐全还是杀人,杀人与“作案工具”无关。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10-6-13 11:29:30

回 1楼(曼联) 的帖子

我这是在调查、搜集民意。

蒲城大郑 发表于 2010-6-13 12:03:58

应该收缴其“作案工具”、斩草除根

山高我为峰 发表于 2010-6-13 16:26:53

引用第8楼蒲城大郑于2010-06-13 12:03发表的 :
应该收缴其“作案工具”、斩草除根 http://www.zy234.com/images/back.gif

滨江松 发表于 2010-6-14 07:28:26

回 1楼(曼联) 的帖子

我赞成为其动手术
最好是曼版主刀

浮山丽人 发表于 2010-6-14 07: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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