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浓 发表于 2020-7-4 11:54:30

县城管执法局依法拆除菜子湖边一处违法建筑



  为认真整改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N”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7月1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局会同县水利局和雨坛镇等部门,动用机械和人工,依法顺利拆除了菜籽湖边一处违法建筑。

  经查,雨坛镇高峰村村民吴某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在菜子湖边建设砖混结构建筑物,面积32平方米。6月底以来,经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宣传教育,吴某终于认识到其行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危害性,表示配合整改。



今后,县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大长江沿岸及河湖周边的日常巡查管控,保护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枞阳人说事 发表于 2020-7-5 07:30:16

依法依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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