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里胡哨 发表于 2020-6-8 20:02:20

这样占用学生时间对一般学生要用,但抹杀了北大清华和院士的灵性和创造力,不建议两所中学的做法。

怡然 发表于 2020-6-9 09:33:12

感谢楼主直言!这也是大部分家长的心声!

张钧753 发表于 2020-6-9 12:19:57

有几个问题希望那些觉得委屈的老师回答:
1、你为什么选择当老师?
2、你选择老师这个职业前,知道老师这个职业正常情况下个人财富无法实现自由支配吗?
3、你认为老师的收入在社会上属于什么水平?
4、作为公立学校的雇员,你觉得另外找学生家长要钱合适吗?
5、作为公立学校的雇员,你的工作服从谁的安排?
6、作为公立学校的雇员,你从家长手中接过钱,你会服从家长对你工作的安排吗?
7、当你不能服从给你钱的家长的指令,不觉得有羞耻感吗?
8、当你服从给你钱的家长的指令,你不觉得屈辱吗?
9、你的尊严在哪里?

宁静以致远 发表于 2020-6-10 22:04:48


个人见解
1 教师是职业,任何人都要选择一个职业以此来谋生
2 哪个职业要求从业人员无法实现收入自由支配,如果有依据请指出
3 一般
4工作时间以内的任务和安排不能找家长收费,不合适
5 服从上级教育机构和学校(依法施教,依法治校,老师对违背相关法律和文件的安排可以不服从)
6 按劳分配 (不能只讲奉献,要与时俱进)
7,8付出与回报,何来耻辱一说 ,对等而已
9尊严 选择教师还考虑很高的尊严吗(与时俱进而已,思想要更上)

张钧753 发表于 2020-6-11 12:38:03

首先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强调教育的基本任务和社会责任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这是教育法的立法前提,离开这个前提,教育法就失去其立法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强调“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教育机构应履行的义务包括“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

人的素质,不光是体现在对各类知识的掌握上,更体现在“三观”的表现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是学生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学校或老师,把学生的前途当做筹码,肆意宰割学生家长,以此来实现学校或老师的财务自由。这与某些官员利用手中权力巧取豪夺,又有何不同?这样的学校或老师,教育出来的学生,又如何能树立起正确的“三观”?长此以往,又如何能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教育法》要求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是建立在教师本身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个前提基础上。这些年媒体不乏报道触犯刑法的“禽兽教师”事件,这些违法的“禽兽教师”都持有教师资格证,是否还能要求全社会依法尊重这样的教师呢?显然,不能!
当社会舆论对某些三观不正教师进行批判时,这些教师还极力狡辩不思悔改,就已经失去“行为世范”的基本素质,不配为人师了。这样披着“教师”外衣的人还值得尊重吗?
在枞阳中学、浮山中学操纵家长委员会收费这件事上,有不少疑似教师在网上跳出来指责揭露和批评这件事的家长、群众,发泄情绪,威胁以敷衍了事态度对待教学工作,这种行为还值得被人尊重吗?如果这一次学生家长被勒索200块或400块成功,学校或老师没有任何人为此付出代价,下一次学生家长就会被勒索2000块或4000块甚至让学生家庭返贫,就是必然。谁能想象以树人立德为己任的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变成鱼肉百姓的魔障?

教育机构操纵家长委员会,实现法外收费,这种非法牟利手段再高明,也逃脱不了群众的监督。我等坐等各级教育主管机构、政府对此事的明确表态,这个神奇的家长委员会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必须有个明确的说法!

张钧753 发表于 2020-6-11 13:59:53

宁静以致远 发表于 2020-6-10 22:04
个人见解
1 教师是职业,任何人都要选择一个职业以此来谋生
2 哪个职业要求从业人员无法实现收入自 ...

不敢向雇主(学校或政府)争取利益,而是把眼光盯向家长,有骨气、有尊严?

看不惯腐败 发表于 2020-6-11 22:13:03

支持楼主

喜欢看热闹 发表于 2020-6-12 06:21:17

张钧753深层次的分析,发人沉思!

张钧753 发表于 2020-6-12 14:15:34


12年参加高考,20年冒充浮山学生家长,在百度枞阳吧为浮山收费呐喊!
枞阳的高中老师流失,是家长的错!
枞阳高中老师待遇不能与大城市看齐,是家长的错!
这么会演戏,浮山开了中戏预科班了吗?

花里胡哨 发表于 2020-6-12 22:37:28

我有一事不明,学生6:30到校,谁的工作,晚自习在学校,谁来上课,周末在学校,谁来看班上课?如果回答是老师和班主任   ,他们无偿奉献一天可以,但一生都这样无偿工作,似乎不公平吧?随意说说,就是想不通。

张钧753 发表于 2020-6-13 18:42:50

花里胡哨 发表于 2020-6-12 22:37
我有一事不明,学生6:30到校,谁的工作,晚自习在学校,谁来上课,周末在学校,谁来看班上课?如果回答是老 ...

想不通可以看以下东西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我累了”主体帖本人的回帖!

张钧753 发表于 2020-6-13 18:45:34

花里胡哨 发表于 2020-6-12 22:37
我有一事不明,学生6:30到校,谁的工作,晚自习在学校,谁来上课,周末在学校,谁来看班上课?如果回答是老 ...

要是看过《教师法》以及本人在“我累了”主题帖子的回帖,还想不通的话,就改行吧,可能教师这个职业确实不适合你!

宁静以致远 发表于 2020-6-29 08:06:01

周末学校让学生集体在校自习,考试这些违法违规的事情时(教育部都出台相关要求),咋没见这些人去举报呢 你们要有勇气,骨气呀! 不能双标!

羹脍一滴 发表于 2020-11-5 11:24:42

宁静以致远 发表于 2020-6-10 22:04
个人见解
1 教师是职业,任何人都要选择一个职业以此来谋生
2 哪个职业要求从业人员无法实现收入自 ...

1.凭职业谋生,合法从业,天经地义。
2.合法收益,自主支配,若受强制取决于个人选择。
3.不明白意思。
4.本分。
5.有法可依。
6.应该。
7.8在编公职教师由受聘学校依绩效考核支付教学报酬从教育经费中列支支持对等,向学生家长摊派可耻。
9.教师尊严 ,取决于个人教学能力和职业素质。

xuyinyin 发表于 2020-11-22 10:38:34

从一年级到高中,全国都存在的普遍现象,又不是个别现象,你不管把小孩放在哪所学校都避免不了,不可能为了躲避这个问题不让小孩读书吧,我们家长改变不了这种现象,那么就改变自己,有钱的多养,没钱的养一个就行了,两代人还搞不定一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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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让这样的羞辱来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