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小民工 发表于 2010-5-6 21:17:54

应该给她曝光,这种人不适合当老师! 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有影响~~ 如果打我家孩子,我揍死她!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5-6 21:52:11

引用第3楼一个人遗忘于2010-05-06 20:28发表的:
佩服,有些老师就是这样,病态心理。 images/back.gif

人小鬼大,什么都知道。

最近听你妈说,汤沟中学某老师因学生上课说话还是什么的,一直罚站,连期中考试都是站着考最后学生背着书包回家了

枞阳女人 发表于 2010-5-6 22:01:34

Re:回 楼主(我不是老师) 的帖子

引用第2楼关注于2010-05-06 20:28发表的 回 楼主(我不是老师) 的帖子 :
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如果楼主所说都是真的,那楼主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不过也提醒下楼主,如果您所言非实,你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哦。 http://www.zy234.com/images/back.gif
说的话要负责任的,什么事情只有自己亲眼见到才有发言权,不能随便在网上评价一个人,这样也会给当事人带来痛苦的

恋曲1998 发表于 2010-5-6 22:21:57

作为一名老师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们当前的教育改革是非常失败的,典型的表现是教师的尊严的丧失和地位的沦落。

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一个再顽皮的学生在学校了放了错误,教师无法做出任何处罚措施:
1,说教????有用吗??
2,体罚,你敢吗??
3,开除,你有权吗???

你们说老师能怎么办???

书该怎么教???

为什么现在的老师不愿意管学生??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脑残学生??



如此下去,受伤害的将会是我们的下一代以及下下一代~~~

作为一个家长,我的儿子放错误了,连我自己都打,在学校里放错误了,当然要受罚!!!
不吃苦怎么长大??

等我儿子上学了,我会很明确的告诉老师:老师,我的孩子放错误了,可以进行适当体罚

以上几点我只是说给我自己的~

让叶 发表于 2010-5-7 06:26:35

回 15楼(wxtwf0217) 的帖子

说的有道理

让叶 发表于 2010-5-7 06:28:01

回 16楼(匿名会员) 的帖子

还有这事情啊

我们的。 发表于 2010-5-7 07:09:17

我赞成老师打小手,至于耳光嘛免了吧,那会伤害孩子幼稚的惢灵。

梦里徽州 发表于 2010-5-7 16:42:36

大家好!我就是楼主提到的那个体育老师。没想到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次发帖。以前每次看到老师殴打学生的报道,都感到非常的痛心。更没想到这次竟然成了主角。为此,我必须要说几句
    首先,我要感谢楼主对我的批评。有了你的提醒,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一定会十二万分的小心,竭尽全力克制自己的任何不法行为。

    其次,我要对楼主的一些用词作出说明。楼主提到的罚站确有存在,上课时遇到极少数很调皮的学生故意捣乱,影响到全班学生的正常教学时(比如:课前整队讲解时,故意将前面同学的裤子拉下来;故意跟周边的学生打闹等)。我必须让他们站到一边,不允许待继续待在队伍。有时气愤之下也确实打他两下。(现在听你这么说也确实觉得不应该,我再怎么生气也不能打他呀,结果变成耳光了)。但可绝不是你所说的“常以耳光招呼”。搞得我像个暴君似的。不知道这“耳光”是你“常”亲眼看到的呢?还是你家“宝宝”说的呢?对于楼主所说的“抱树干”的事,也有过几回。对于一些太过于好动的学生(比如:上课时喜欢在地上抓沙子往人堆里撒,以撒到其他人的眼睛里为荣;别人弯腰捡球时,喜欢临门一脚,以命中别人面门而乐),有时会让他站离开队伍到树下,有时叫他把手抱着树干,好让他安静一下(不过一般情况下也只能把手放在树上安静个两分钟而已)。至于什么“扯着耳朵绕操场跑”,就有点瞎扯了。

    不管怎么说吧,尽管我很想为自己好好地辩解一番,但自己的行为也确实有诸多不妥之处,可算是违法了。感谢楼主没有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只是在网上把我曝光一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痛改前非,积极改进!

    最后我还要敬告我的同事们,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苦心钻研先进的,科学的教学的方法,以免家长们提心吊胆。切不可动手打学生,以免伤了祖国花朵茁壮的身体。也不可动口骂学生,以免伤了祖国花朵脆弱的心灵。到时候人家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来找你理论可就更有苦难说了。

    朋友们:教书有风险,入行需谨慎啊!!!

黄哥 发表于 2010-5-7 18:18:39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也希望老师能经常和家长多沟通一下!

我不是老师 发表于 2010-5-7 18:44:25

版主你好,这位老师已经知道这件事了。请版主删帖。谢谢版主!!

黄哥 发表于 2010-5-7 19:39:13

回 24楼(我不是老师) 的帖子

为了能够让更多的老师和家长能够发表自己的见解,我认为不删更好!

恋曲1998 发表于 2010-5-7 19:48:41

无语~~~~~~

古柏 发表于 2010-5-8 06:22:19

引用第22楼梦里徽州于2010-05-07 16:42发表的 :
    大家好!我就是楼主提到的那个体育老师。没想到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次发帖。以前每次看到老师殴打学生的报道,都感到非常的痛心。更没想到这次竟然成了主角。为此,我必须要说几句
    首先,我要感谢楼主对我的批评。有了你的提醒,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一定会十二万分的小心,竭尽全力克制自己的任何不法行为。

    其次,我要对楼主的一些用词作出说明。楼主提到的罚站确有存在,上课时遇到极少数很调皮的学生故意捣乱,影响到全班学生的正常教学时(比如:课前整队讲解时,故意将前面同学的裤子拉下来;故意跟周边的学生打闹等)。我必须让他们站到一边,不允许待继续待在队伍。有时气愤之下也确实打他两下。(现在听你这么说也确实觉得不应该,我再怎么生气也不能打他呀,结果变成耳光了)。但可绝不是你所说的“常以耳光招呼”。搞得我像个暴君似的。不知道这“耳光”是你“常”亲眼看到的呢?还是你家“宝宝”说的呢?对于楼主所说的“抱树干”的事,也有过几回。对于一些太过于好动的学生(比如:上课时喜欢在地上抓沙子往人堆里撒,以撒到其他人的眼睛里为荣;别人弯腰捡球时,喜欢临门一脚,以命中别人面门而乐),有时会让他站离开队伍到树下,有时叫他把手抱着树干,好让他安静一下(不过一般情况下也只能把手放在树上安静个两分钟而已)。至于什么“扯着耳朵绕操场跑”,就有点瞎扯了。

....... http://www.zy234.com/images/back.gif



不回避矛盾,很可贵.!

枞阳女人 发表于 2010-5-8 10:55:43

回 18楼(恋曲1998) 的帖子

我支持你的说法,现在的90后、00后为什么都那么的难管跟叛逆,都是家长给惯出来的,小孩子你没有适当的体罚,他是不知道错误的,但是老师的体罚尽量不能伤到孩子的自尊,打打他的手心

喜欢骑驴 发表于 2010-5-8 18:43:21

这纯粹是故意夸大其词的假新闻,这位老师对人非常和气,对学生也非常的有爱心。竟会有如此的中伤,实在无语。强烈建议版主修改标题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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