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子 发表于 2010-4-8 14:50:57

福建南平砍杀小学生案犯不服死刑判决 要求上诉

      南平3·23恶性凶杀案庭审今日一审当庭宣判,郑民生故意杀人罪成立,依法判处死刑。郑民生当庭表示上诉。
  此次庭审,13名死伤学生的家属出庭旁听,中国日报等十余家中央、福建省、南平市主流媒体的记者获准进入庭审现场旁听。
  3月23日上午7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郑民生在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校门口手持25公分砍刀,连续砍杀正在排队进校门的无辜学生,造成8名学生死亡,5名学生重伤。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3月2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据警方介绍,郑民生,男,1968年4月30日出生,南平市延平区人,未婚。1990年建阳卫校毕业后分配到南平化纤厂职工医院工作,任医师;2002年化纤厂职工职业医院改制为延平区马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后,犯罪嫌疑人郑民生随之转到马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2008年取得西医外科主治医师资格,2009年6月从马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辞职。

厌子 发表于 2010-4-9 08:29:51

昨天11时59分,经过4个小时的审理,南平市中院当庭宣判,“3·23”恶性杀人案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判决后,郑民生表示要上诉。

期待灯火阑珊 发表于 2010-4-9 09:17:32

该杀。。。。。。

厌子 发表于 2010-4-9 09:19:39

回 2楼(期待灯火阑珊) 的帖子

该不该杀,你说了不算

厌子 发表于 2010-4-18 13:00:29

 中新网福州4月18日电 (詹托荣)福建南平市委宣传部今天向中新网记者透露,震惊全国的“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二审定于4月20日上午8点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一审于4月8日在南平中院公开审理,经过法庭审理,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民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一审认为,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受挫,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而悲观厌世,竟持利刀疯狂朝无辜的13小学生的颈部、胸腹部等人体要害部位猛割、猛捅,造成8死5伤的惨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郑民生死刑。

  3月23日7时25分许,曾在南平一社区卫生服务站担任医生的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持刀在南平实验小学大门口行凶,造成8死5伤的惨剧,伤亡人员均为南平实验小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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