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后炮 发表于 2018-9-1 09:17:58

关于接受刘磐石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磐石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8月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磐石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慕容飞雪 发表于 2018-9-1 12:08:01

拥护大会决定

早晨 发表于 2018-9-1 13:03:48

为什么

菜花香 发表于 2018-9-1 23:05:11

为什么辞职?

发表于 2018-9-2 07:20:18

另有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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