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和 发表于 2010-3-13 13:30:54

枞阳县检察院四字方针服务农村建设效果好


枞阳县是一个有着近百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如何立足检察职能,发挥自身优势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富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有效的服务成了县检察院党组思考最多的问题。近年来,他们不断加大力度,努力创新思路,切实改进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突出“打”字,着力构造平安农村。一是对影响农村稳定的盗窃生产资料、破坏电力设备等易发多发犯罪,坚持快捕快诉,依法予以严惩。2009年共批准逮捕各类“涉农”刑事犯罪案件件59件80人,有效遏制了农村刑事案件增长的态势。二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补偿等领域的涉农职务犯罪依法予以严惩。全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0件2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7%,同比立案人数上升900%,挽回新农村建设资金400余万元。
注重“调”字,全力构建和谐农村。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县检察院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原则,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农村中因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慎捕慎诉,做好协调和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全年共作出不批捕决定11件15人,不起诉决定7件9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13件14人,有效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强化“宣”字,大力构造法治农村。积极开展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举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教育培训班等形式,全面提升村级干部法律水平。发挥乡镇检察室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送法进村、进学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9年共开展法制宣传40多次,深入农村中小学共举办法制讲座9次,共举行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1次,电视台专题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近2000余份,有效增强了农民法律意识。
加强“帮”字,努力建设富裕农村。以结对共建、对口联系为形式,为共建村、联系村上党课、订报刊,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投入,积极争取资金,传递致富信息,2009年,共捐赠扶贫资金14000元,办公桌椅40套,有力地促进了这些村的建设。


来自: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何休 发表于 2010-3-13 16:38:44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10-3-13 21:54:08

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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