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保局开展享受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管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杜绝冒领行为的发生,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自即日起至五月底对全县所有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遗属抚恤金人员、未参保集体企业领取基本生活费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通知要求:1、所有领取社保待遇人员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社会化发放登记证到所在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集中,我局将派专人在约定的时间到各乡(镇)进行现场认证,届时请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给予支持配合。2、异地居住人员图像已采集者可在我局领取或在“安徽省枞阳县社保信息网”(http://www.ahzysb.com/)下载《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居住遗属抚恤人员领取抚恤金资格协助认证表》一式两份,由居住地社保机构按要求认证盖章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寄回我局。凡图像未采集的,请务必于5月31日前到我局进行图像采集认证。3、凡在五月底前未按要求进行认证的人员,从六月份起暂停社保待遇的发放,待资格认证后予以续发。(陶义) 感觉此贴昨天有会员发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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