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出台文件推进强势招商和安商服务
中共枞阳县委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强势招商和优化安商服务工作的意见
招商引资是扩大投资的主渠道,是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全县上下必须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地位不动摇,坚持强势招商理念不动摇,坚持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不动摇,坚持刚性考核机制不动摇,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进强势招商
1、突出工业项目招商。加大对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的引进和考核力度。每个乡镇每年完成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县直各招商组每年完成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2个。每个乡镇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每个县直招商组每年安排5万元工作经费,年初拨付50%,年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再拨付50%。每超额完成一个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按2万元标准奖励。同时高度重视一产、三产类项目的引进。
2、坚持领导领衔招商。坚持和完善县领导捆绑招商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全年带队外出开展招商活动不少于6次。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副县长每人捆绑负责联系一个县直招商组,每个招商捆绑组每月必须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县人大和县政协领导班子集体承担招商任务,并联系、指导本机关各委、办的招商工作。
3、坚持全民招商。综合利用一切有效形式,着力营造“全民招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地同乡会、联谊会等招商平台作用,采取“走出去、请回来”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亲情、乡情、友情招商。建立民间招商信息平台和经常性互动机制,充分利用枞阳籍在外有影响的知名人士,广泛联系各类商会和企业家协会,重点锁定有扩张和转移意向的各类投资者,高度重视港台企业投资取向,着力在引进境外资金上有大的突破。
4、坚持行之有效的招商方式。强化专业招商。继续坚持县干联系驻外招商机构制度,加强对驻外招商办事机构的协调调度和目标考核。进一步优化驻外招商办事机构人员,安排优秀科级干部担任驻外招商办事处主任。驻外招商办事机构干部连续两年完成招商任务且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其直接有功人员将予以提拔重用。连续两年驻外招商未能完成任务的,退回原单位。鼓励以商招商。充分发挥已在枞投资的客商群体作用,积极为他们提供服务,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以商引商。积极推行组团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鼓励县内外企业积极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县内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改革并继续从事工业生产或实体经营的,可享受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形成的绩效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认真开展各类经贸、节会招商活动,积极探索委托招商、网络招商等其他招商方式。
5、积极推介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争创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最佳投资地区”为目标,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机遇,深挖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政策内涵,及早谋划适合我县承接产业转移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高枞阳对外招商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放大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品牌效应,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招商区域,组织开展经贸洽谈和招商推介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维,努力探索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合作的新机制,走出一条共建或托管建园的新路子。
6、严格考核奖惩。坚持“月通报、季调度、半年观摩、全年考评”制度。在严格执行枞发〔2008〕6号、枞办发〔2009〕3号文件的基础上,突出对招商引资第一引荐人的奖励。招引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含土地价款),且在两年内建成投产,在形成生产性税收100万元后,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副科级(含副科)以下干部职级向上晋升一级;是正科级干部的将视其情况予以重用;对未完成当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其主要负责人离岗招商,直至完成任务;连续两年未完成目标任务且处于后两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除通报批评外,按组织程序调整岗位。
7、加强招商项目库、信息库建设。围绕深挖自然资源、壮大支柱产业、盘活企业资产、开发区位资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纵深开发招商项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每年要编制2个以上高质量招商项目作为储备,并统一报送县发改委、招商局。县发改委、招商局每季度汇总收集全县的招商项目,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论证、评估、包装等工作,列入全县招商项目库,项目库每半年更新发布一次。建立客商库、在外枞阳籍人才信息库,并注意加强日常的沟通联系等工作。
二、精心培育招商平台
8、强力推进县经济开发区建设。着力解决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征地、拆迁安置中的难题,全方位吸引内资、外资、民资参与园区开发,提高开发区的产业承载力。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前提下,通过建设用地置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及盘活存量土地等措施,切实做到“土地等项目”。完善纺织功能区、汽车零部件功能区、造船功能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综合功能区拓展进度。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必须服从大局,对功能区建设给予全力支持。进一步理顺县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省级开发区的职责权限,切实赋予县开发区一定的自主权,县直各职能局对开发区各职能局的授权将另行出台文件予以明确。
9、加速园区产业集聚。从2010年起,除产业关联度高的配套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外,所有入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下同),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每亩100万元。鼓励乡镇和部门引荐项目落户开发区,乡镇引荐到开发区的项目,其产生的经营性税收从投产之日起地方所得部分按7:3分成(引荐乡镇70%,开发区30%),一定5年不变。
10、加快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抓住国家重视城镇化建设的历史机遇和谋划“十二五”规划契机,科学制定全县乡镇集中区总体规划,积极发展壮大一批特色鲜明、具备发展前景的乡镇功能区。以乡镇集中区建设来扩展城镇规模,增加城镇化的经济含量,以城镇化来规范引导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扎实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试点镇要把扩权作为加快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契机,强化科学发展理念,切实发挥示范作用,以真正的实绩来衡量扩权的效果。没有纳入试点的乡镇,要找准切入点和主攻方向,强化要素集聚和特色营造,奋起直追,努力打造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鼓励各类中小工业项目到乡镇工业集中区落户。属于乡镇之间项目“飞地”落户的,其产生的经营性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从投产之日起由引进乡镇和落户乡镇按5∶5的比例分享,一定5年不变。
三、扎实做好安商服务
11、建立项目核准制和项目推进机制。县政府成立县项目评估核准工作组,县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实行例会制,负责项目的评估核准工作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推进工作。全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规模在2000万以上的由评估核准工作组审核;2000万元以下的由评估核准办公室审核;特殊重大项目可随时召开评估核准会议,切实提高项目落户时效。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县招商局须参与项目考察和洽谈,统一招商政策,严把项目质量关和投资合同起草关,提高政策透明度。
12、落实项目跟踪服务制。深入开展“安商服务年”活动,凡落户我县的外来投资工业企业,从项目引进之年起3年内均由其引进责任单位一线跟踪,负责安商服务。坚持重大项目县干联系协调制度和例会制度。对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继续实行“一个项目、一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套工作班子、一张建设时序表”的协调服务机制,从项目的洽谈、签约、开工建设直至投产达产,各联系县干要全权负责、全程服务,每月由牵头县干召开一次协调会议,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3、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严格落实枞发5号文件精神,对县政府公布应进驻中心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窗口服务行为。认真执行项目全程代理、并联审批、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超时默认等制度。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和保姆式服务,大力简化审批手续、创新服务流程。凡服务窗口连续两次考核位居后三名的单位,责成窗口单位的分管领导到中心带班工作,问题严重的要对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14、坚持重点企业保护制。对外来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县人民政府颁发保护牌,对企业法人和主要经营管理者发放“绿卡”,在县内享有办事优先、服务优先。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其进行检查时,须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5、坚持投资服务环境问责制。成立县“经济110”,与县效能办合署办公。对客商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所有投诉案件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结果答复投诉人;所有查实案件,一律严惩重处,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公开曝光。对因履行领导责任不力,致使本单位出现影响投资环境的问题,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限期整改;对严重失职,致使本单位出现影响投资环境的严重问题,导致外商撤资,按项目投资规模倒扣该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辞职或责令辞职,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垂直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将其限期调离,并采取措施消除负面影响。不定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新闻媒体暗访活动。召开外来客商座谈会,向客商发出服务质量问询函,广泛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县领导定期走访企业制度。每月5日定期与客商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客商对我县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6、建立重点项目督办和投诉事项转办制。对客商投诉事宜,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或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阅后下达转办单,具体督办到位。实行督办定期通报制度,互通、转办工作进度,确保每项督办、转办工作得到落实。
17、积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构建政、银、企、担保机构联系对接常态化机制,每年举办不少于2-3次银企座谈会或项目对接会。加强对金融机构县域信贷规模和增速的年度考核,激励、调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支持企业发展作出突出成绩的金融机构,县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逐步提高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担保实力和担保比例;鼓励法人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投资建立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推动企业建立互助性担保机构。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不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县外商业金融机构落户枞阳开展业务,逐步建立富有活力的多层次、特色化金融服务体系。
18、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加强对社会就业培训的统一领导,利用阳光工程、再就业培训等培训项目资金和职业教育平台,有计划地为企业培训产业工人。推行校企联合办学,开展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着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劳动力属地动员机制。将乡镇发动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纳入年度经济发展考核指标,对在组织劳动力培训进入县内企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乡镇,县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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