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路过”是又一种“临时性强奸”
1月25日晚,深圳海关通报“深圳海关缉私局长娶妻婚宴事件”,调查结果称,只有一辆车来自深圳海关。婚宴花费15万余元,收取礼金709万,均为女方支取。罗湖公安分局称,被曝光的6辆公车来自该局,当天在执行公务,只是路过,与婚宴无关。2009年最火的网络名词中,“临时性强奸”占了一席。“临时性强奸”有如此大的威力,不仅仅说明了“老子审判儿子”的体制荒谬,还在于官场中出现了太多与“临时性”有关的借口,譬如出了事的都是'"临时工"。今天,我们又听到了一种更为新奇的解释——6辆公车系路过婚宴。
若问公车为何如此凑巧赶上了一场婚宴,想必人家也会反问,六连号这样小概率的事儿都赶上了,6辆公车怎么就不能碰在一块吃个饭?只是,堂堂公安分局,去执行什么公务呢?就算执行公务,一辆两辆公车也就够了,何必出动六辆呢?所以,"路过"之说只能让本质越描越黑。
也许,在当地相关部门眼中,局长娶妻是件大喜事,怎么能背上党纪处分呢?不就是摆了几十桌婚宴吗,那些穷追猛打的质疑者和媒体,还有完没完了.......带着这种心态,上级部门也想“成人之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不过,“路过”之说也太拙劣了。
让人担心的是,“路过”说为所有的公车私用提供了一种“镜鉴”——在适当的时候,全国的公车都可以披上一个“路过”的合法外衣:那些慷慨赴宴的公务员,也多了一个解脱的理由,仍你记者有照片为证,我也有“缩骨之术”可以脱身。
如果说,“临时性强奸”是一种灾难,那么“公车路过婚宴”就是一种党纪灾难。这远远要比公务员举办大型宴会本身更可怕,到那时,什么党纪法规,都在“路过”的说辞中一文不值。 这个嘛,见怪不怪,少见多怪。 老大说了,楼主,你临时性违规了. 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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