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我是领导
发表于 2007-11-14 10:00:52
枞阳两贪官终于被判处了。
枞阳县原县长汪长根系列受贿案中的陈瑶湖镇原镇长黄某、钱铺乡原党委书记方某受贿案,经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庆市迎江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两被告人受贿罪名成立。一审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行4年和3年,并没收财产70000元和50000元。
在家我是领导
发表于 2007-11-14 10:01:47
贪官落马,一落成两!
情系枞阳
发表于 2007-11-14 12:27:38
现在才宣判?
主治
发表于 2007-11-14 13:26:46
贪官落马.经济得发展呀!
在家我是领导
发表于 2007-11-14 15:21:44
引用第3楼主治于2007-11-14 13:26发表的:
贪官落马.经济得发展呀!
有道理。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7-11-14 15:32:06
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
主治
发表于 2007-11-14 18:27:25
君子爱财.但起之无道!
夏一梧桐
发表于 2007-11-23 08:33:17
不明白,為啥不做個好官呢?
★心痒痒★
发表于 2007-11-23 08:50:01
呵呵 每一个贪官的倒下都伴随着一批的落水..
yuguomin
发表于 2007-11-23 10:19:39
为这点小钱搞得这个下场不值.
誹溡緔ヅ珠姐
发表于 2007-11-23 10:28:35
★心痒痒★
发表于 2007-11-23 15:50:36
响应青天剑<版主们,请行动起来>的号召,把此贴再次顶起来!!
吃亏是福
发表于 2007-11-28 11:22:14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暑.不知道做官的到何时才不贪???
blue-youyu
发表于 2007-11-28 11:50:49
哦耶~~~~
郭乐生
发表于 2007-12-9 21:59:39
想不贪难啊!关键是有人往那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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