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之际,我家的车库却被恶人砸了!
自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以来,全县罕见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案件在安徽铜陵市枞阳周潭镇田埠村发生。于2018年2月26日下午,一间21平方米合法财产房屋被毁坏、顷刻之间夷为平地,建筑材料被毁坏一片狼藉,造成经济损失几万元。与此同时这伙暴徒故意损坏房屋建筑,并且有组织有预谋的一次行动。
房屋的产权人在2009年向周潭镇田埠村潭南组,租用一块24平方米荒废空场建设停车库,潭南组村民代表和组长以及田埠村村委班子成员达成共识、并签了协议,租给田埠村马元“陈某”永久使用车库。
事情要追朔到2017年8月份,一天中午,陈某来到车库准备驾车离开时,车库门口有辆电瓶车,车辆无法驶出车库时,陈某小心翼翼将电瓶车推到路边,不到一小时返回车库时,结果被电瓶车车主用石头砸烂卷闸门,当时报了警。
发生了这件事情后,电瓶车车主一直以来都扬言要报复我,陈某听到后并且找到他堂兄弟村书记去他家多次沟通。结果就在2月26日(正月十一),“陈某”驾车前往县城途中接到家人电话,说车库房刚刚被不法分子打砸了,我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据目击者称,参与打砸房屋的这伙人是共产党员,家里人公务员,一直以来横行霸道,到底谁给不法分子这么大胆?
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这伙暴徒嚣张气焰的对我合法财产恶意毁坏,造成当地百姓恐慌,社会影响恶劣,是地地道道的村霸,这便是典型的黑恶势力团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然还有人故意打砸毁坏公私财物,胆大妄为、无视法律。
枞阳二三事 编
2018-3-3
本帖最后由 今日头条 于 2018-3-18 11:58 编辑
尊敬的各位网友!
感谢大家一直关注车库打砸事件,发生这样事件过后,我一直都无法理解,到底我做错了什么?我也在不断反思自己,从我加入枞阳二三事和头条,一直以来都是宣传正能量,这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在我的村庄里,自从我记忆,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发生冲突。
这间车库已经形成9年时间,这是铁的事实,在这8年里,从来没有人任何人告诉我,要我让出荒废地皮。
就在2017年8月份与电瓶车车主“王*生”发生争吵后,他组织堂兄弟8人进行打砸,这是典型打击报复行为和寻衅滋事。
关于对方说地皮事情,没有经过“王*生”他本人同意,是组长和村干部签下协议。那么我请问你“王*生”,在这8年里、你为什么没有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如果我是非法强占你土地,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因为车库是我个人财产,你们8人非法暴力打砸,损毁公私财物。望大家可以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
目前我以向市价格认定中心申请重新认定,警方要等到第二次鉴定结果,进行依法追究责任。
这件事情如果我得不到公平公正处理,我会向县、市、省,一级级反应情况。
我坚信在邹河局长和王涛局长领导下,公安机关会依法办案。 査清亊实后再处理 直接向上级或上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吧,比在网上说管用得多! 声明,发帖者每一句真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o:o:o发生了这件事情??? 现在还有谁敢在打黑除恶这个节骨眼上横刀立马,破坏公共次序,侵犯别人财产安全? 报警了怎么不起作用吗? 关注!!! 明火执仗? 关注中 罕见、这种事情不应该发生,让老百姓感到恐怕。希望警方抓获嫌疑人。 胆大包天 一点要抓住凶手严惩、这样无法无天、老百姓感觉不到安全感 这是要坐牢滴 江畔闲人 发表于 2018-3-3 08:24
直接向上级或上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吧,比在网上说管用得多!
公安部门已经进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