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自达的补偿标准和奖励标准
补 偿 标 准以车辆使用年限为依据,车辆使用年限以出厂,购买日期或机动车行驶证为准.
一,1-2年2200/台(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
二,3-5年2000/台(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三,6-8年1800/台(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四,8年以上1600/台(2002年1月1日以前)
五,不能准确提供出厂,购买日期或使用年限有效凭证的车辆,一律按8年以上的车辆标准补偿.
主 动 交 车 奖 励 标 准
在2009年12月28日前上交车辆的,每台奖励1200元,在主动上交奖励8日(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元月4日)限期内主动交车辆的,第一天奖励800/台,第二天奖励700/台,后依次类推,延期一天少奖100元.
未免少了点吧!
有其它的补偿吗?
关注中~~~~ 了解一下子! 是一刀切,还是尽是车辆的补偿呢?
引用第1楼蜜桃于2009-12-03 21:34发表的:
未免少了点吧!
有其它的补偿吗? images/back.gif
缴了车他们不就失业了啊,有其他就业方式吗? 现在好像失业的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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