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联
发表于 2009-12-2 19:28:05
回 14楼(曼联) 的帖子
!小偷真可恶
也算好人
发表于 2009-12-2 19:33:11
严重同情一哈子,要捐钱捐物,只管说。
吃亏是福
发表于 2009-12-2 19:35:53
丢三拉四是你的记性不好使,不要为这点小事就不活了,哭哭还是可以的。
阿毛
发表于 2009-12-2 19:43:29
唉,慢慢改吧,丢了现在能怎么办呢!以后每次去一个地方走的时候想想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开始是刻意的,试几次就成习惯了!如果有东西在身上的话,一定要时刻注意,没事的时候摸两下,看看在不在,潜意识让自己细心起来。做事宁可慢一点,也要多看看。 还是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去做,做事别慌就行!好好和你老大解释!了解你的人相信都会去包容你的!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09-12-2 20:19:46
电话本,工厂入回来的入库单据,还有我的换洗衣服。【工厂入回来的入库单据】这个重要!其它为辅!关注!
阿毛
发表于 2009-12-2 20:19:59
千万别自恼,“不想活”那是有点严重了,事情发生了,还是想想该怎么去处理!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09-12-2 20:23:41
引用第20楼阿毛于2009-12-02 20:19发表的:
千万别自恼,“不想活”那是有点严重了,事情发生了,还是想想该怎么去处理! images/back.gif
阿毛讲的有道理。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09-12-2 20:26:47
报警了么?继续关注!
阿毛
发表于 2009-12-2 20:27:32
回 21楼(人可冰贞) 的帖子
不必追究之前的错误,重要的是想想接下来怎么去处理!处理好了,再审视一下自己!马大哈这种情况是人的一个缺点,不可能说马上改就改的,希望她在以后的生活里,能一点一滴的要刻意的去改正,时刻提醒自己!
阿毛
发表于 2009-12-2 20:32:51
回 15楼(曼联) 的帖子
是啊,小偷可恶能怎么办呢,我们只能提高警惕!制止不了,我们可以去防止!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09-12-2 20:33:28
回 23楼(阿毛) 的帖子
好好
曼联
发表于 2009-12-2 20:35:14
回 24楼(阿毛) 的帖子
!是丢,气死了,这么多钱也是四月之一的工资啊!
也算好人
发表于 2009-12-2 20:35:46
好象楼主没说是小偷偷去的吧?怎么扯到小偷了?
钱多多
发表于 2009-12-2 23:36:39
看了我都傻了 那你结婚有孩子还不把孩子也都搞丢了···
长江边上
发表于 2009-12-2 23:41:43
钱多多,别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