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 发表于 2009-11-9 10:21:28

枞阳一男子潜逃七年终自首

2002年,枞阳一男子因琐事持刀将他人捅伤后潜逃,7年后,他在父亲的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2002年8月12日,犯罪嫌疑人姚某在苏州市打工期间,因琐事持刀将被害人汪某捅伤后潜逃,后被苏州警方上网追逃。因姚某害怕受到法律严惩,长年流窜躲藏,枞阳县公安局多次抓捕未果。近期,钱桥派出所民警通过深入调查,获悉姚某妻子在随其躲藏期间已经怀孕,判断其有可能回家生产,于是多次上门做其父母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知识,让其规劝姚某投案自首。

  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2009年11月4日下午,姚某在潜逃7年之后,终于在父亲的陪同下到钱桥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已被刑拘,相关移交工作正在办理中。(朱学敏卢向波)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9-11-9 15:16:17

法网恢恢,疏而不露

午夜 发表于 2009-11-9 17:18:07

冲动是魔鬼啊

何休 发表于 2009-11-9 18:02:01

犯罪分子逃避过一时,逃避不了内心的煎熬,接受法律的严惩才能获得心灵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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