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 发表于 2009-10-8 16:42:39

艺术考场的“黑哨”

中国艺术考场的黑哨,让我们目睹了艺术被玷污后的狰狞与丑恶。2002年中国音乐学院“4·17”高考事件,不仅把人们对艺术圣殿的理想碾得粉碎,也将社会公众对艺术的景仰推向不屑的深沟。
    无论实际级别还是在人们心中,中国音乐学院都是国内音乐界当之无愧的最高学府。它应该是最讲公正公平的,但它却肆意践踏公正公平,颠良为莠,以鱼代龙:明明是潜力和素质都不错的考生,可经考场一过招,居然不及格。它应该是最讲世道人心、追求真善美的,可它偏偏不真不善不美,任金钱吞噬良知,纵权势销蚀正义:拿了黑钱的考官们心照不宣地联手,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不合格的学生推上来,把合格的学生挤下去”。教授艺术的艺术家和艺术院校的行政管理者们,应该是最讲礼义廉耻与人格修养的,但他们中的一部分面对黑钱时,按级索取,多多益善,而且毫不脸红,毫无内疚。
    这时候,“4·17”事件的当事人李光陆,就显得如此的不识时务。他竟然在考场上与吹黑哨者公开叫板,对不公正的评判当面进行质疑,捅破了为“公开的秘密”(考官收黑钱)遮羞的那一层薄纸。然而,他又是势单力薄的,正气浩然却不敌权高位重,最终落了个被责令“停止与招生有关的活动”,紧接着又收到学院“行政警告和解聘”的处理决定。该院一负责人言之凿凿:“处理是公正的,程序也没有问题”;学院处罚的依据之一是《教育部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第58条第二款:“扰乱考场、评卷点及录取现场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司法机关处理。”但从报道看,李老师不过是依照校方原定的考评规则履行职责、表达意见,不过是面对肆无忌惮的黑哨良知未泯、仗义执言罢了,怎么就成了“扰乱考场秩序”,又“威胁”了谁的“人身安全”呢?明眼人一看便知,李光陆挺身直言而受罚,就因为捅了黑哨利益集团的马蜂窝,这才是事件的本质。
    对发生在高等院校招生的这类事件,仅有义愤是无济于事的,能从事件中发现并纠正制度性的纰漏,应是防范艺术殿堂继续倾斜和艺术家堕落的首选途径之一。
    “4·17”事件过程至少提示出面试制度设计的两点缺陷:其一,专业考查却没有确立专业考官应有的权威,从而失去了考查的科学性。10名考生都是“笙”专业,但18位考官仅有2名是“笙”专业教师,而主持考试的则是以打击乐为专业的教研室主任。其二,考官不受约束的自由裁量权,既是考场黑哨滋生的土壤,又是黑哨得逞的必要条件。就因为考官们手握评判权、打分权,“一分值千金”,考生们才不惜以重金、借培训授艺的名目孝敬考官;就因为没有一套科学、明确、刚性的标准,能够有效地监督、检验考官的评判权、打分权,他们就敢于也有可能把选贤任能的权力,放心大胆地用作待价而沽、攫取金钱的工具。
    艺术家良知的堕落是要谴责的,但堕落的原因不能不查。制度性纰漏造成的恶果是可以消灭的,就看我们是否愿意承认它、改造它。

阿毛 发表于 2009-10-8 18:57:05

世界杯没有假球黑哨啊???

曼联 发表于 2009-10-8 20:41:08

回 1楼(毛灵生) 的帖子

可能有,但只是推测

加菲猫 发表于 2009-10-14 23: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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