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谐社会”的解读
胡总书记提出创建“和谐社会”已经有段日子了,这个提法是正确的、及时的、英明的,可是,真正能解读的人却可能很少。为什么要提“创建”而不说“维护”?,那是因为总书记看到的是“不和谐”。
为什么有这么多“不和谐”?简单地说,责任在“官”。这里有两种解读:一、“民”从来都是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如果“民”是“不和谐”的主要制造者,那你要“民”去创建“和谐”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二、各级政府官员,是政策执行者,他们才是创建“和谐”的主体,说通俗一点,创建“和谐社会”的提法也就是给他们敲边鼓,只要他们减少了与人民群众的磨擦,搞了与群众的关系,社会也就自然和谐了。
魏征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水与船之间,引起动荡的只会是船,不会是水,最终受益或受害的也只有船,而不是水。 魏征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水与船之间,引起动荡的只会是船,不会是水,最终受益或受害的也只有船,而不是水。
这话讲得非常正确!
说的太好了,民反是因为有官逼,社会是否和谐要看官员是否执政为民! 如果不涉及政治,从理论角度来分析楼主的言论,似乎不尽正确。
1、和谐的主体问题。如果论点的基础是官与民对立的话,则有三种,民与民,民与官,官与官。我想,和谐的主体是民与民,和谐的关键是民与官。民与官的矛盾,一部分是因为官员自律问题,而大部分则是政策执行中个体利益与大局利益的冲突。政策不执行可照,矛盾不产生是否可能?!
2、民与民的和谐现状。这个问题讨论起来不免引起争论,只问一点,如果你住小区,请问,你能说清楚你的楼上楼下各住户姓名、职业甚至家史吗?你是如何培养你的下一代的,是不是认为我的儿子在学校受了气是别人孩子管教不严,或者老师失职。你是否责怪在你被服务时候不到位,而当你服务别人的时候而因此迟钝?
3、创建和维护的问题。两种提法皆有,有创建和谐社会,也有维护社会和谐。创建和维护并不是胡总书记看到什么而作出的词语的区别。领导人的提法是主旋律,用以统一政党思想形成合力,倡导社会方向,它的基本点是积极的方向的引导,而非消极的不良现象的消除。
浅见,参考。 要创建“和谐社会”,个人认为需官、民共同努力才有效果,民有民的忧,官有官的恼,官应替民解忧,民应体官之恼, 相互理解,才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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