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和 发表于 2009-8-18 09:59:21

县法院立案庭严管审(执)限提升效能

统一审判管理软件投入使用后,立案庭及时召开会议,就案件审(执)限的跟踪管理明确三项要求:

一是对超院内规定审(执)限的案件,严格按规定发出《催办通知书》或《督办令》;

二是对未及时报送不计入审(执)期限情形相关证明材料的案件不予中止、中断审(执)限计算,对中止原因消除10日内没有通知立案庭继续计算审(执)限的,计该案被发督办令一次;

三是对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审(执)结,或审理庭未就中止、中断、延长审(执)限事宜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办理登记手续的,提交院考评组按超审(执)限案件对待。(叶新)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县法院立案庭严管审(执)限提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