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和 发表于 2009-8-13 09:52:03

我县破获一起抢劫杀人隐案

   
  2003年元月11日晚,枞阳县义津镇义津村村民王某(男,孤寡老人,独居)住宅起火,王某在家中被烧死。因现场烧毁严重,尸体已经碳化,其亲属认为王某系失火引发火灾,没有将此事作为案件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后将其安葬。

  2009年6月份,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取重要信息:因盗窃在九成监狱服刑的吴某及义津镇青年王某某、吴某某三人可能参与抢劫、杀人犯罪。人命关天,刑侦大队民警立即针对获取的线索进行调查。经深入侦查,发现2003年元月份,吴某等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流窜乡里,经济状况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与“2003•1•11”义津村王某家失火有关联。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7月份刑侦大队民警相继将吴某、王某某、吴某某抓获归案。经审查,三人均对结伙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已初步查明:2003年1月11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王某某、吴某因赌博输光了钱财,三人经预谋,携带钢管、刀具等作案工具窜至义津镇义津村三北组被害人王某经营的小店里,采取暴力手段抢得5000余元财物。因王某认识吴某等,三人持钢管、刀具将王某杀死,并移尸至床上,为了毁灭证据,在逃离时吴某等打开液化气罐,并引燃室内可燃物,放火毁灭现场。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周天水)

无名指上戒痕 发表于 2009-8-13 10:15:02

直接枪毙了

无所畏惧 发表于 2009-8-13 19:50:57

天网恢恢

幸福 发表于 2009-8-13 19:58:47

报应!!!!!

阿毛 发表于 2009-8-13 20:05:43

六年破一案,不简单啊

人可冰贞 发表于 2009-8-13 21:02:47

疏而不漏。

方恒 发表于 2009-8-13 21:32:13

杀无赦!!!!!!!!!!!!!

桂月晨阳 发表于 2009-8-14 10:26:17

要不是牵出来,不有破的希望吗?

午夜 发表于 2009-8-14 10:51:03

哎,区区五千块就要了一条人命,

男大婶 发表于 2009-8-14 11:06:14

记句一句话:
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吃亏是福 发表于 2009-8-14 11:42:48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010101 发表于 2009-8-18 08:51:50

吃亏是福说的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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